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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以最小的成本有效的履行《京都议定书》项下的减排义务,欧盟建立了欧盟排放权交易体系并采用免费发放的方式对排放权进行分配。目前,欧盟排放权交易体系进入到第二个阶段,该体系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主要体现在二氧化碳排放权取得了实质性的减少,激励各国纷纷效尤以在期待在减排压力日益严峻的国际情势下能够通过制定类似的政策减少国内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凸显,各国减排势在必行,而不断出炉的环境政策与贸易政策的冲突也会显得更加明显。本文在各国纷纷分析欧盟排放权交易体系的利弊时另辟蹊径,从环境政策和贸易政策的冲突角度出发,通过介绍欧盟排放权交易体系的管理模式和分配方式,结合WTO框架下SCM协定中补贴的四个构成要件以及加拿大软木案、欧盟诉美国外国销售公司税收待遇案件、巴西诉加拿大政府对民用飞机补贴案件、加拿大诉巴西飞机出口融资案件中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对于补贴的构成要件的详细界定,认定免费发放排放权的行为SCM协定中的补贴。接着,本文对于构成补贴行为的免费发放排放权之所以能够继续存在进行了说明并提供了可能的解决方案并对方案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说明并提出了对于各国的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