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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战争时期,广东省政府建立了适应战时需要的难民救济机构,形成以振济委员会为中心,以各救济区和各运送配置难民总分站为辐射力量,以各宗教慈善团体及同乡会为辅助的难民救济系统。本文重点以广东省振济委员会为研究对象,对振济委员会的成立、组织沿革、经费、规章制度进行了梳理;认为振济会的救济工作,主要包括自身为主进行的消极救济与积极救济,以及与其他机构合作实施的协作救济三大方面。抗战时期的广东省振济会的工作有自身的特点,在客观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不足,需要客观地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