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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农业现代化的发展,需要适度规模经济,农地经营要实现农业生产经营集约化,这需要通过农地流转来实现,目前农村开展农地流转工作效率低下。生态补偿是一种有效的调控手段,生态补偿能够将农地流转中的农业生态系统服务的外部性转化为内部性,能够有效调控参与主体的行为模式,科学生态补偿标准的构建,有助于形成合理高效的农地流转市场。减少土地“撂荒”现象,促进农地流转的可持续发展,实现土地集约化经营,达到农业产业经营适度规模经济,满足农业现代化发展要求。本文在农地流转背景下,研究农业生态补偿标准的构建。首先对农地流转和生态补偿的关系定位,在农地农地流转背景,进行生态补偿,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在现有农业生态补偿定义的基础上,重新界定农地流转背景下生态补偿的内涵,当前我国农业补贴政策包括种粮直补政策,农资综合补贴政策,畜牧标准化规模养殖扶持政策,扶持家庭农场发展政策等50多条农业补贴政策。这些政策中如土壤有机质提升补助政策,测土配方施肥补助政策等是对农户农业生产时中保护生态环境行为的补偿,属于目前普遍接受的生态补偿范围,除了这些,如农资综合补贴,有了补贴后可能农户就更愿意购买价格偏高的有机化肥,低残留农药等,从而起到保护农地生态环境的目的,本文在农地流转背景下界定的生态补偿是更宽泛的生态补偿,包括现在普遍接受的直接的农业生态补偿和农业补偿政策中可以达到环境目标和生态目标部分的补偿。从农户意愿需求角度衡量农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以此为定量基础,运用stata软件,进行logit二元和多元回归,建立double-hurdle模型。最终确定研究区当前动态的农地生态补偿标准区间为1015.48-1126.28元/亩/年。研究方法为各地农地流转背景下生态补偿标准的构建提供了参考依据。最后从补偿主体,补偿客体,补偿方式,补偿效用四方面分析科学生态补偿标准对高效农地流转市场运行的影响。从农户意愿需求角度出发,以农地生态服务价值量为基础,政府参与调控,科学生态补偿标准的构建,高效农地流转市场的形成,维护了农地流转主体的利益,保护了农地流转客体的价值。从利益相关者—政府—农地流转市场,形成有效统一的生态补偿机制。降低农地流转的成本,降低农户规模经营成本,降低政府决策和监管成本,提高农地资源的要素投入效率,农地规模化集约经营,提高了农地利用率。科学生态补偿标准对高效农地流转市场的发展具有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