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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学与宗教关系的问题已有四百余年的研究历程,包含三个高潮:第一,16世纪耶稣会士入华传教之中西初识至礼仪之争时期,集中讨论了儒学中是否包含至上神的信仰以及中国礼仪的性质,这一争论主要集中在17、18世纪,而其余波及结论则一直持续到现代。第二,清末民初康有为、陈焕章等倡导的孔教会运动,以及当时的学者对于孔教会运动的批判形成了讨论儒学与宗教关系的另一个高潮。第三,20世纪后半期以来,在大陆、港台以及海外三个地区所形成的对于儒学与宗教关系讨论的高潮。在这三个儒学与宗教关系的研究高潮中,存在着两个互相区分而又有联系的问题意识:(1)儒学是不是一种宗教;(2)儒学不是一种宗教,但是否具有宗教性,具有什么形态的宗教性。
牟宗三等第二代现代新儒家学者一起促成了上述问题意识的转变。本文以牟宗三为研究主体,全面论述了其儒学宗教性思想的内涵,主要包括以下三个部分:第一,牟宗三人文主义的宗教观。牟宗三抛弃了物质宗教与精神宗教杂而不分的“宗教”概念,在物质宗教与精神宗教区分、西方宗教与东方宗教区分的基础上,把宗教性、宗教精神当体之本质规定为人的内在主体性,人的内在主体性本身也即是超越者、绝对、神圣与完全。从而建立了其人文主义的宗教观,并在此宗教观的基础上展开其儒学宗教性的理论内涵。第二,即超越即内在:儒学宗教性的核心特征。牟宗三认为儒学不是基督教意义上的宗教,但是却具有深刻的宗教性;相对于外在超越的基督教而言,儒学宗教性的形态是即超越即内在。即超越即内在之“即”包含两层含义:(1)天道性命相贯通意义上的分析之“即”。超越主要是指内容意义上相同的天道与性命的创造性;内在则是指天道内在而为人与万物的性命本体。因此,超越与内在指同一形上实体的不同面向,即乃是分析之“即”。此“即”义证成了儒学中本体论的连续义。目前学者多注重分析之“即”义的研究。(2)超越内在诡谲之“即”。超越是指即超越即内在的主体,内在则是指只内在而不超越的一切存在,包括人的感性主体、知性主体即人的有限主体以及一切有限物、有限事等。在此即超越即内在之“即”乃是诡谲之不一不二之“即”义,此证成了儒学中一个世界的意义,即道德实践不仅要从现世或一切存在出发,而且最终的圆满境界中也必然包含一切存在。不一则是意义的不同,不二则表示只有一个世界.牟宗三儒学宗教性思想的完成必至诡谲之“即”。第三,牟宗三的判教思想。牟宗三在儒释道耶的判教之中显示儒学宗教性的独特性:儒学不仅成就了境界形态的形上学,也成就了实有形态的形上学,佛道只成就了境界形态的形上学,因而只成就了圆教中的偏盈形态;儒学成就了即超越即内在的宗教性的圆教形态,而基督教则只成就了只超越而不内在的宗教性的离教形态。
内在超越思想提出以后,既有赞同与发展,也有否定与批判。本文论述了现代新儒家内部第三代学者杜维明、刘述先对内在超越思想的发展:杜维明认为儒学宗教性是指成为宗教人的儒家路径,即作为群体行为的终极的自我转化。杜维明强调了在终极的自我转化的过程中,信赖社群乃是一不可消解的终极的真实,乃是儒学宗教性的规定性特征。而刘述先则不仅注意到了超越与内在之间相即的圆融关系,也注意到了超越与内在之间的紧张关系。另外安乐哲对内在超越的批判自成系统,认为超越与内在这两个概念在中西文化的交流中必然蕴含了二元对立,因此不能用来阐释古典儒学。但是这并不表示儒学不具有宗教性,儒学的宗教性特征应该用共同创造与礼来展示。
我们认为未来儒耶对话的最要课题,应该是在现代化的视域中,为各自的信仰群体重建超越与内在、无限与有限、终极追求与世俗追求、道德与幸福等之间的张力性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