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子鉴定的伦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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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子鉴定是利用生物学、遗传学、医学等学科的理论,通过现代生物学技术对有争议的父母与子女之间是否存在血缘关系进行判断。西方亲子鉴定掀起了第二次浪潮,鉴定原因多元化,但主要是父亲为解除家长责任、母亲为索取抚养费。近年来中国出现了以怀疑为缘由特征的“亲子鉴定热”,主要缘由是改革开放后恋爱观、性观念的变化及婚前性行为和婚外性行为的增多。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家庭血缘思想也对亲子鉴定产生了重要影响。亲子鉴定中的法律和伦理缺位导致了亲子鉴定的无序状态和一系列伦理问题的产生。 梳理西方亲子鉴定中的伦理问题能提供有益借鉴。在例行DNA亲子鉴定的伦理争议中,各有赞成和反对的理据。这一问题的解决有待于对“什么是父亲”这一实质性问题的探讨。在关于“什么是父亲”的争论中,主要有三种观点:生物学本质论、社会一生物决定论、社会关系决定论。亲子鉴定在这三种观念的影响下起着不同作用。不同性别的人做亲子鉴定的利益动机不同,单方知情同意产生了争议,对此西方各国的规定或伦理建议有所不同。 中国亲子鉴定中的一大伦理问题是适用范围不明确而导致利益争端。亲子鉴定中不可避免地存在不同利益冲突。西方各国亲子鉴定中的利益关注不同。参照西方各国的解决之道,本文认为,应当以有利、不伤害为其规范原则,摒弃“夫权”、“父权”至上的传统观念,确立以孩子利益至上、兼顾母亲利益、维护家庭安定的新的价值理念,并对新价值理念下的亲子鉴定适用范围进行了初步的伦理探析和界定。同时,中国亲子鉴定的应用应符合程序伦理:知情同意。本文追溯了知情同意的概念及其伦理依据,进而对亲子鉴定中的三方知情同意进行伦理辩护,并提出相关建议。 最后,本文对亲子鉴定涉及的家庭伦理进行了反思。家庭的源初点在于婚姻,婚姻缔结的联结点在于婚姻目的。对婚姻目的反思有助于厘清亲子鉴定的目的。婚姻目的可以分为繁衍、经济、追求完满统一的情感目的。本文赞同,婚姻缔结后,其本质应表现为“伦理性的爱”,即要求相互忠贞和相互信任。只有这样亲子鉴定才会不被滥用,成为保护公民权益和家庭幸福的武器的亲子鉴定最终应当成为孩子最佳利益的维护工具。在对生命终极存在的思考和追求中,家庭应该内在地超越亲生与非亲生、血缘与非血缘的界限,最终超越亲子鉴定、摒弃基因决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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