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愤怒是人对侵犯行为的一种情感反应,它本身是一种痛苦的感受,由认知和意愿两个要素构成。道德愤怒是人在他人、道德规范和准则被侵犯时产生的情感反应,表达了对他人不义行为的不满,它本身带有对普遍道德原则的认同与维护以及对他人正当行为的期望。对道德自身来说,道德愤怒是一种维护伦常尊严的努力,也是一种寻找和确认普遍道德原则的方式;对个人来说,道德愤怒也可以成为美德的情感性构成要素,并在具体的德性中与勇敢、公正和节制建立深刻的联系;此外道德愤怒还在伦理生活中发挥着其独特的作用,它可以作为实施社会惩罚的情感基础来合理且适宜的维护正义,在这个意义上道德愤怒也是公民的道德义务的构成要素。但道德愤怒的作用也是有限的,生活的开放性特征和善的脆弱性意味着道德愤怒只能意欲产生有益结果,并不一定会产生有益结果,甚至道德愤怒还有遮蔽真理的危险。道德愤怒是一个发展性的概念,因此我们还需要从教育的视野出发看待道德愤怒,探讨如何引导儿童的愤怒使其合乎道德。但从愤怒的处境来看,愤怒首先受到了不恰当的对待:经由古代教育的压制、心理学的污名化,现代社会对非道德的愤怒发生了过敏反应。在愤怒的遭遇中,道德愤怒在现代社会中也逐渐消逝,并且现代教育也忽视并压制了道德愤怒。其作用机制是教材中对愤怒的呈现、教育再生产功能的发挥和教育目的、手段的转变。结果是人性的降格,把人推向远离善、走近恶的道路,并扼杀了现代社会发展的可能性。道德愤怒的不当处境使我们有必要在教育中寻找一种新的对待道德愤怒的方式。从愤怒和道德愤怒的结构来看,以道德的方式引导愤怒首先是必要且可能的,在此前提下,对道德愤怒的引导可以从两个方向上进行:一个方向是反抗压抑机制,即为道德愤怒正名、培养世界公民、良序社会的建立和教育自身的转向。另一个方向是从教育自身的立场出发,用“愤怒”的教育去保护和激发学生的道德愤怒,并调控学生的道德愤怒使其对学生产生好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