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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我国签署《儿童权利公约》的20周年,儿童应享有切实权利的思想在我国流传已久。在幼儿拥有的权利当中,参与权最基本的权益之一。参与权要求儿童享有表达和发表自己意见的权利并获得支持,故幼儿参与评价不仅是参与权提出的要求,也是幼儿权利实现的必然途径,而成人则有义务要帮助明确和学会正确行使这项权利。但现今针对幼儿参与评价权利方面的研究十分匮乏,且大众对于幼儿的参与权乃至参与评价权利的了解甚少。因此,本研究通过对四所公办示范园的深入观察,探讨幼儿参与评价权利缺失的现状,尝试分析其中的原因并为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思。本研究将用四个章节阐述研究内容。第一章是绪论部分,此中包含本文的研究缘起、相关研究的文献综述、相关概念界定、研究意义以及研究的方法等主要内容。第二章是对幼儿参与评价权利的现状的阐述。根据研究观察得出,幼儿权利缺失的现状包括:幼儿“前台”与“后台”生活中的权利行使受教师控制;幼儿园权利教育缺失;幼儿缺乏权利意识;在权利教育的疏漏以及教师“高控”下,幼儿的参与评价权利行使逐渐失去自我和自信。第三章从幼儿自身、教师以及幼儿园管理者三方面对幼儿参与评价权利缺失的现实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其中,教师方面具有对幼儿评价能力的低估、评价主体认识度不足、对于幼儿参与评价价值的认识不足、给予幼儿的评价机会不足、错误的引导以及教师对自身引导能力盲目自信等错误;幼儿园管理者方面存在着对幼儿参与评价价值的“功利”性考量以及“权利教育”意识薄弱等主要问题;幼儿自身的因素包括其权利意识的薄弱和评价能力较弱。第四章从教师及管理者两方面出发进行讨论与反思。提出教师要对幼儿参与评价的权利保持尊重和肯定。幼儿园管理者要重视儿童权利教育,积极探寻具有园本特色的参与评价的方式方法、不断为教师灌注最新的知识与活力、积极调动家园合作,丰富幼儿评价经验,提升幼儿参与评价的能力,从而切实维护幼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