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中原告诉权保障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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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制度是一项对公民知情权的保障、法治政府以及法治社会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的行政诉讼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制度在我国形成时间较晚,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诸多的问题。近年来在政府信息公开诉讼领域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公民反复多次提起诉讼的现象。公民这种反复提起无意义的行政诉讼的行为实际上并未能使行政纠纷得到实质上的解决,相反却加重了司法机关的负担,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专家学者也从制度层面对这种现象进行分析研究,并从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制度的受案范围、当事人主体资格等方面提出解决办法。但是,究其深层次原因,这种现象还是由于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中原告的诉权未得到有力的保障造成的。原告诉权行使不畅,实体权利得不到有效的司法救济,转而采取不理性的反复提起诉讼的方式进行维权。对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中原告诉权保障问题的探究对公民行政诉权的保障,对公民知情权的保障,对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制度的完善以及对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建设都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在理论方面,本文在对传统诉权理论进行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对行政诉权的各种理论学说进行分析,总结归纳出各行政诉权学说的优缺点。在对各行政诉权学说进行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在“诉权层次理论”中引入强制执行申请权以保证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中原告诉权的真正完全实现的行政诉权理论。其次,在实证方面,本文从政府信息公开诉讼的现状入手,总结归纳现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其中原因。最后,本文在对行政诉权理论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现行的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制度以及司法实践,从原告诉权保障的角度提出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制度的完善方案。因此,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中原告诉权保障的基本理论的研究。通过对诉权以及行政诉权基本理论的研究,搞清楚什么是诉权、什么是行政诉权。再在此基础上总结归纳出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中原告诉权的特殊性,为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中原告诉权的保障提供理论基础。第二部分是对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中原告诉权保障的现状及问题进行概括和分析。主要从立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和司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两个方面展开。第三部分是在第二部分的基础上对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中原告诉权保障存在的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主要归因于理论的薄弱、立法的不完善以及司法制度的不完善。第四部分是在前面几部分的基础上,从诉权保障的角度从完善法律保障、完善受案范围、完善原告主体资格认定、完善其他相关制度几个方面提出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制度的完善方案。第五部分是本文的结语部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制度,保障原告诉权,有利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我国的推行,有利于保障公民知情权,有利于促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建设,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现实需要。经济在发展,社会在进步,对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中原告诉权的保障也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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