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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导致的现代企业制度下,高管股权激励及主要基于财务指标或经营绩效的效果检验一直是学术研究的热点。“利益趋同假说”的观点认为,对高管进行股权激励可促使其做出有利于企业长期价值增长的风险承担行为,进而帮助企业捕捉、甚至创造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特征的增长期权。事实上,如果将企业总资产分解为在位资产和增长期权两类,根据期权定价理论,增长期权价值随着标的项目价格波动的增大而增加,进而个股波动率变化和收益率之间呈现正向关系;而且,增长期权在总资产中的价值占比越大,波动率变化和收益率的正向关系越强。进一步,如果高管股权激励能够帮助企业捕捉和创造增长期权,那么个股波动率变化和收益率的正向关系将得以加强,进而从资产构成和股票表现的视角为高管股权激励的效果给出新的检验与证据。本文在阐述研究背景与意义、梳理回顾相关理论与文献综述的基础上,以2006至2015年间我国沪深两市2530家非金融类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在利用经济增加值(EVA)测度增长期权价值的基础上,针对持股和或有股权计划两种股权激励方式,首先检验高管股权激励是否有助于企业增长期权价值的提高;其次,基于增长期权会加强波动率变化和收益率的正向关系,进一步检验这种加强作用是否更加会在实施高管股权激励的企业中表现出来,进而检验股权激励的效果。实证结果整体上获得支持“利益趋同假说”观点的证据,描述性统计和多元回归结果一致表明:无论是高管持股还是或有股权计划,相对于未实施股权激励的企业,实施激励的企业增长期权在总资产中的价值占比更大,且增长期权对个股波动率变化和个股收益率间正向关系的正向调节作用也更明显。而且,即便利用倾向得分匹配法(PSM)和双重差分模型(DID)控制内生性问题,关于高管股权激励利于企业提高增长期权价值的结论也很好地通过了稳健性检验。研究结论不仅弥补了基于财务指标的经营绩效无法很好体现股权激励长期效果的局限,而且还从价值创造和资本市场互动关系的视角为企业实施股权激励及效果评价提供了现实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