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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选举制度在中国农村社会推行后,给农村妇女的参政模式带来了新的变化,农村妇女不再听令于组织的意图安排,而是同男性一样接受竞争的洗礼,民意成了裁决她们去留的标准。本文以河南省M县为研究区域,以曹村为个案,通过一个多月的实地调查,主要采用个案分析的方法,对村委会选举推行后,妇女的参政状况予以研究。 在现行的村落环境下,男女间拥有的资源不对等,在面临竞争时,男性势必会利用自身的强者优势,侵犯女性的权利。而女性由于各种条件所限,无力发挥应有能力,在同男性竞争时难免处于弱势地位,选举在某种程度上并未改变农村的男性控制权力的现象。 在详实描述选举过程的基础上,文章又分别从妇女、环境和选举实践三个角度对妇女失利的成因进行了分析。认为,传统的性别文化和角色分工塑造了妇女远离政治的行为规范,曹村特殊的村落背景给妇女的竞选带来了不利影响;在这一规范的长期束缚下,妇女组织难以发挥推动作用,妇女群众对政治也日见冷漠、自身缺乏竞争的实力;而选举实施中的纰漏及M县特有的“村聘乡管”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也为妇女的参选设置了障碍。 要改变现阶段妇女参与村委会选举的现状,文章认为需从以下几个角度入手进行治理:政府扮演推动角色;塑造平等的性别文化;转变妇联角色,促进妇女发展;加大监督力度,规范选举工作。如此方能真正实现男女在政治领域的平等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