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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简要介绍郑洛生平及其业绩。郑洛,隆庆、万历时期任职于明朝北疆,有二十多年的时间处在明朝与蒙古交往的第一线,参与和主持处理了明蒙关系中的一些重大事件。第二部分对郑洛处理明蒙关系进行研究,是本文的主体,主要探讨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是郑洛处理与右翼蒙古的款贡事宜。万历初年,郑洛巡抚山西、大同,万历七(1579)年总督宣、大、山西军务,处理与俺答汗为首的右翼蒙古的款贡事宜。郑洛从维护通贡互市的大局出发,积极奉行明朝既定的安抚羁縻政策,建章立制规范互市秩序,采取措施加固边塞,坚决打击蒙古诸部中扰乱互市秩序、破坏通贡互市关系的行为,并通过成功调解顺义王嗣封问题,掌握了处理明朝与右翼蒙古款贡事宜的主动权,为明蒙在较长时期维持了和平交往关系做出了重要贡献。二是郑洛处理明朝与青海蒙古发生的军事冲突。万历十八(1590)年,明朝任命郑洛经略陕西、延、宁、甘肃及宣、大、山西边务,主持处理与青海蒙古发生的军事冲突。郑洛根据自己多年与蒙古打交道的经历,对这场军事冲突有了全面的认识,采取了“断其假道”,孤立西海蒙古;招抚诸番,削弱蒙古势力;多种手段促成扯力克东归;焚烧仰华寺等措施,成功平定了这场冲突,稳定了明蒙关系。总得来看,郑洛站在明朝立场上,较成功处理了明蒙关系中的一系列重要事件,但对一些事情的处理并未收到理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