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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可持续发展原则及人权理念的深入发展,东盟政府及民众越来越重视环境保护。我国企业对东盟的投资又主要集中于高环境污染风险领域,并且国际社会充斥着不利于我国投资的舆论。大量案例表明,东盟各国及其民众为应对环境问题所采取的措施,已经对我国投资者的利益造成了严重影响。因此,重视对东盟投资的环保法律风险予我国企业而言越来越重要。基于此,本文将以对东盟直接投资的环保法律风险为主题,从规范和实证两个方面具体分析我国企业可能会面临的环保法律风险,最后从投资者、政府及非政府组织三个方面阐述环境风险的防范策略。主要分为四章来进行具体阐述。第一章揭示了我国企业对东盟投资的现状及环保法律风险的内涵和具体表现,并分析了关注我国企业对东盟投资环保法律风险的必要性,为全文研究奠定基础。第二章从法律条款出发,对我国企业可能面临的环保法律风险进行规范分析。结果显示,不论是在国际投资协定项下,还是东盟各国国内法项下,我国企业对东盟投资的环保法律风险系数都将不断增加。第三章通过对密松水电站项目所遭遇的环保法律风险进行实证分析,指出在投资实践过程中,我国企业对东盟投资行为的不足之处,以及所面临环保法律风险的复杂性,旨在为其他企业提供经验和教训。第四章从投资者、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三个层面提出防范环保法律风险的策略。投资者应主动承担环境责任,健全企业环境管理制度,建立环境公关机制,并学会充分运用投资合同中的稳定条款等;政府应为企业投资的环境行为提供数据支持和政策规制;积极推动非政府组织“走出去”,充分发挥其沟通和专业优势,协助企业规避环保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