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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国企业集团的发展情况看,由于其规模的迅速膨胀、组织结构的复杂化等原因,企业集团母子公司间普遍存在管理失控等问题。企业集团财务管控作为企业集团管理的核心手段,其以企业集团整体财务价值最大化为最终目标,对子公司财务活动进行管理与控制,防范企业财务风险,解决目前我国企业集团所面临的管理失控等问题具有重要作用。而加强企业集团母子公司财务管控,即:防范企业集团财务活动可能产生的财务风险。这种财务风险与单个企业所面临的不同,其不仅包括企业各项财务活动本身因内或外部不确定性因素而产生的风险,还包括因企业集团内多重委托代理关系导致子公司财务活动偏离母公司预期目标而产生的风险。而后一种风险是企业集团母子公司财务管控所面临的主要风险。从理论上讲,由于企业集团母子公司间多层委托代理关系,子公司管理层作为代理人很容易背叛委托人,这种背叛主要表现子公司违背母公司经营和财务政策,以个人利益最大化而非企业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进行经营管理活动。另外,依据我国企业集团(主要是国有企业集团)子公司产权结构,其绝大部分股权为国家所有,但由母公司控制。因此,理论上子公司剩余控制权归属于母公司。但由于子公司国有股股权代表不明确,权利、义务不对等;子公司董事会的功能,特别是其监督功能不健全;因此,在实际过程中子公司剩余控制权并非掌握在母公司手中,而由子公司经营层掌控。结合以上两点不难看出:一方面,子公司管理层拥有子公司剩余控制权;另一方面,子公司管理层存在逆向选择和背德问题。为保证企业价值最大化,母公司必须对子公司进行管理和控制,而这种管控则主要体现在母公司对子公司财权的配置和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监督两方面。对此,企业集团母公司对子公司进行财务管控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根据企业集团内外部环境选择合理的财务管控模式,进行母子公司间适当的财权分配;第二,根据母子公司间的财权分配,母公司选择合理的方式对子公司进行财务管控。企业集团财务管控模式基本上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集权型财务管控模式,二是分权型财务管控模式,三是统分结合型管控模式。其是母子公司间财权分配的概括和抽象。企业集团母公司在选择和定位其管控模式时要进行多方位的考虑和衡量,主要包括企业集团外部环境、母公司和子公司三个层面的影响因素。由于不同的财务管控模式,母子公司间财权配置不同,母公司对子公司财务管控采用的财务管控方式也会有所差异。针对目前情况下企业集团的发展情况,母公司很少会对子公司采用集权型和分权型两种极端的财务管控模式,一般采用统分结合型财务管控模式,因此,本文建立了统分结合型财务管控模式下企业集团母子公司财务管控框架。在该框架中,本文重点站在母公司角度分析了企业集团母子公司财务管控内容(即子公司财务活动)所面临的风险,并以此为导向,提出了企业集团母子公司财务管控方式——财务活动过程管控(事前控制、事中监督和事后评价)和委派专人监督。而由于以下两项原因:第一,近年来,我国很多企业集团大力进行投资,而建设项目投资能够提高资产质量,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在企业集团的投资活动中所占比重尤为重大,但在实践过程中发现,企业集团内很多子公司建设项目在上马后,其实际投资成本和运行效益情况远比子公司事前上报给母公司的预计情况要差,部分建设项目在投入运营后就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加强对子公司建设项目投资管控已成为目前很多企业集团母公司的重点及难点工作;第二,母公司对子公司建设项目投资管控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其中完整地涵盖母公司进行事前控制、事中监督和事后评价,以及外派财务总监对子公司财务活动的监督方式,且其能够基本体现母公司对子公司各项财务活动进行管控的思维,能够在思维上对其他方面的财务活动管控提供指引。因此,针对本文提出的统分结合型管控模式下企业集团母子公司财务管控方式,本文以A企业集团母公司对子公司建设项目投资管控为例,详细地研究了A企业集团母公司对子公司建设项目投资的事前控制、事中监督和事后评价,以及母公司委派的专人对建设项目投资的监督方式,既明确了母公司对子公司建设项目投资如何管控,又为母公司对子公司其他财务活动的管控提供了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