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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和社会竞争的日益激烈,劳动用工引发的问题频繁发生。劳动者长期超负荷、超强度的工作引发亚健康状态,严重者甚至危及到生命,由此导致“过劳死”现象的发生。近年来,我国的法制建设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由于“过劳死”现象是近年来才开始在我国逐渐蔓延的,相关的研究还不成熟,目前我国法律只有工作时间、工伤及职业病等方面的规定,对于“过劳死”问题罕有著作,还未形成系统的控制制度,理论研究及实务操作也都尚未形成定论,关于控制“过劳死”方面的法律还有待完善。这种无所适从的局面也造成了出现“过劳死”时,相关用人单位逃避应该承担的责任,导致“过劳死”现象愈演愈烈,严重危害劳动者的健康和生命。本文从具体事例入手,通过分析“过劳死”的成因及法律现状,探讨了“过劳死”的概念及适用制度,同时借鉴美国和日本控制“过劳死”的有益经验,提出了多项“过劳死”的具体措施,以期能够有效控制“过劳死”。本文由四章构成,具体内容如下:引言部分提出了“过劳死”的问题,通过选题背景的描述阐释了本文对现实生活的理论价值,并指出了“过劳死”问题的研究现状,简单介绍了本文的研究方法、结构安排以及内在逻辑。第一章通过事例引出“过劳死”问题并且分析了“过劳死”的成因。本章第一部分按照行业列举了媒体报道的比较典型的“过劳死”事件,以此引出本文所要探讨的问题。第二部分详细分析了产生“过劳死”的原因,从社会层面来说,由于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存在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够完善的问题,因此劳动者承受的心理压力和生活压力较大;从劳动者自身方面来说,由于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加剧了“过劳死”的机率;从法律层面来说,我国法律没有对“过劳死”问题作出规定,劳动监察部门在行政执法方面也缺乏力度,作为维护职工权益的工会也未能起到应有的作用;从法律保障方面来说,由于缺乏刑事法律保护,导致用人单位违法成本过低,劳动者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第二章探讨了“过劳死”的概念、认定要件及适用制度。第一部分阐述了“过劳死”概念的来源,通过借鉴国际上对“过劳死”的通用定义,阐释了笔者对于这一概念的理解。第二部分具体讨论了“过劳死”的四个认定要件。第三部分根据“过劳死”的三种主要学说分别探讨了“过劳死”的适用制度,包括职业病防治制度、民事赔偿制度、工伤保险制度,最终确立了以工伤保险制度为主,民事赔偿制度为补充的适用模式。第三章介绍了美国和日本“过劳死”的情况以及应对措施。第一部分描述了美国的加班时间以及“过劳死”的现状,指出美国工会的作用以及一些企业为缓解员工过劳而采取的弹性工作制。第二部分通过对日本的社会背景和现实情况的阐述,引出日本对“过劳死”的具体规定,同时介绍了日本相关部门为缓解员工压力所采取的措施,以便我国在处理类似问题时能够有所借鉴。第四章提出了控制“过劳死”的法律建议。本章提出了五个方面的建议,不仅试图从静态方面研究控制“过劳死”的立法,更从动态角度综合探析劳动监察、社会保障等多方面的制度系统,以有效减少“过劳死”的发生,切实保障劳动者的权利。具体内容包括:一是工伤保险制度的适用;二是发挥劳动监察的作用;三是完善工会与企业的协商制度;四是强化刑事保障力度;五是完善“过劳死”的社会救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