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吐鲁番自古以来是一个多民族地区。吐鲁番的多民族状况是历史形成的。吐鲁番的历史和文明是当地各族居民共同创造的。本文分七章论述吐鲁番的多民族问题。第一章:绪论。本章以论著发表的时间为序,对吐鲁番民族史与民族关系史的研究状况进行了简要回顾。另外,关于本文的选题缘由、研究目的、时间范围、资料、方法,笔者在本章也给予了简短的说明。第二章:吐鲁番地区的地理环境与历史沿革。本章从时空两个方面简述了古代吐鲁番居民活动的舞台。第三章:吐鲁番地区的人口与姓氏。本章着重就此期各代人口的总数,人口的姓氏分布,以及姓氏的时代分布、胡汉比例等问题予以论列。第四章:吐鲁番的多民族构成。本章讨论车师人、匈奴人、柔然人、敕勒人、突厥人、突骑施人、粟特人、焉耆人、龟兹人、鄯善人和汉人在吐鲁番的主要活动。第五章:土地“四至”与吐鲁番地区的多民族杂居。本章从户籍、手实类文书中的土地“四至”记载来探讨多民族杂居在农业生产领域——土地上的表现。第六章:吐鲁番地区的民族交往与汉化——以买卖契约和度量衡为中心。本章主要探讨的是汉文化在当地的影响问题。第七章:吐鲁番地区的多民族家庭。本章探索的是多民族家庭的形成问题。本文主要利用的出土资料有《吐鲁番出土文书》(录文本和图文本)、《斯坦因所获吐鲁番文书研究》、《新出吐鲁番文书及其研究》、《日本宁乐美术馆藏吐鲁番文书》、《中国古代籍帐研究》(概观录文部分)、《大谷文书集成》、《吐鲁番出土砖志集注》。针对主题从这些史料中提取的材料多为4至8世纪,所以,这些材料的年代限定了本文论题的年代跨度是4到8世纪。当然,本文也利用了不少汉文古籍,比如《新唐书》、《唐会要》、《唐律疏议》、《全唐文》等。本文对吐鲁番多民族问题进行探索,研究问题的角度比较新颖,调查比较细致,因此获得了不少前人未曾有过的认识:1.通过调查吐鲁番文书中的姓氏,分析姓氏的时代分布和姓氏的胡汉比例,笔者发现,姓氏的变化与时代有关。高昌郡时期,胡汉杂居的成份结构处于初步形成阶段;高昌国时期是吐鲁番多民族杂居的大发展时期,新增姓氏中,胡姓增幅较大,胡汉构成更加复杂;西州时期新增胡姓不及汉姓多,这与唐灭高昌,汉人新近频繁迁入有关。2.手实、户籍类文书中有不少内容记录了土地的“四至”。通过分析土地四至所涉及的地主的民族成份,笔者揭示了古代吐鲁番地区的多民族杂居状况,分析了生产劳动中结成的合作关系在民族交往与融合中的作用。3.买卖契约表明,吐鲁番的胡商来自四面八方,有焉耆、龟兹、库车等地的西域诸族,还有中亚的昭武九姓胡。虽然当地各族居民的生业各种各样,但是,他们都严格遵循当地的汉文契约制度,接受当地民间习惯的制约,依照当地的契约习惯法——“乡法”行事。4.度量衡是人们社会经济生活必不可少的规范。笔者以具体事实证明,在日常经济交往中,吐鲁番各族居民使用与内地一致的度量衡器具和单位。内地的度量衡制度已经广泛渗透到各族居民的衣食住行用之中,无论是当地汉人,还是其他民族都无法逃避这种长期潜移默化的影响。5.吐鲁番文书表明,多民族问题也表现在家庭之中。笔者通过调查唐代户籍类文书发现,多民族家庭的形成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以民族通婚的方式成为家内成员;一是通过奴隶买卖,一些异族人口成为家庭奴婢。不管家庭中有多少民族,他们都在“家”中共同生活,从事生产,相互学习,彼此适应,这都有利于促成民族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