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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妊娠期糖尿病(Gestational Diabetes Mellitus GDM)是孕产妇常见的疾病之一,特别是随着普遍存在的二胎现象,可能对GDM的发生产生一定的影响。本研究旨在了解GDM的患病情况,及患GDM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如:年龄、孕前BMI、孕期增重、妊娠次数、生育间隔年限、月经初潮等。从而提高备孕妇女及医务人员对GDM的重视、预防及诊治。方法:收集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于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产科住院分娩的孕妇病例(包括:年龄、身高、体重、孕期增重、初潮年龄、妊娠次数、生育间隔年限、OGTT值、既往史、家族史等)共691例,且所有孕妇均于妊娠24周-28周行75g口服葡萄糖耐量(oral glucose tolerance test,OGTT)试验。对GDM的诊断应用中华医学会发布的《妊娠合并糖尿病诊断指南》,即孕妇于妊娠24周至28周时行OGTT试验,当空腹血糖≥5.1mmol/L,口服75g葡萄糖后1小时≥10.0mmol/L,2小时≥8.5mmol/L,只要达到上述三项指标的任意一项,就可确诊为妊娠期糖尿病。按照以上诊断标准将收集的病例分为GDM组和非GDM组,计量资料应用均数±标准差描述,计数资料用构成比表示,组间比较应用χ~2检验,多因素分析则采用二元logistic分析方法。P<0.05有统计学意义。结果:本研究中患GDM的人占36.2%,其中,初产妇GDM占21.4%,二胎GDM占33.3%,三胎及以上GDM占54.6%。GDM组中,孕妇年龄、孕前BMI、孕期增重、妊娠次数、生育间隔年限,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月经初潮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将以上有统计学意义的变量进行多因素logistic分析,得出孕妇年龄≥35岁、孕前BMI≥28kg/m~2、孕期增重>12.5kg、妊娠次数≥3胎、生育间隔(上次为正常分娩)>9年,为患有GDM的独立危险因素。结论:随着生育二胎的现象成为一种新趋势后,本次研究中GDM的平均占比为36.2%。孕妇年龄≥35岁、孕前BMI≥28kg/m~2、孕期增重>12.5kg、妊娠次数≥3胎、生育间隔(上次为正常分娩)>9年,为患有GDM的独立危险因素,具有以上危险因素的孕妇,应该适量运动,控制孕期体重的过度增加,定期体检,注意筛查,合理生育,积极预防GDM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