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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随着中国进入城镇化中高速发展阶段,旅游消费已成为国民消费热点,旅游产业在经济发展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与此同时由产业发展与经济建设带来的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已经引起了广泛注意。旅游产业、城镇化与生态环境发展之间存在着动态关联,三者既相互促进又彼此掣肘。强化旅游产业发展、城镇化建设与生态环境改善三者之间的良性耦合、提高三者之间协调发展水平对于提升地区经济发展活力及质量、壮大旅游产业实力、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城市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分析旅游业、城镇化与生态环境的耦合发展机理,首先构建系统评价指标体系,并引入余弦夹角值和变异系数法确定指标最优化组合权重;其次结合加权TOPSIS法综合评价子系统发展水平;然后运用耦合协调度模型对2007-2015年中部六省(湖南、湖北、江西、山西、安徽、河南)旅游业—城镇化—生态环境复合系统的耦合协调度进行纵向动态分析与横向对比。最后根据研究结论,本文从着力改善生态环境、合理开发旅游资源、提升城镇化建设质量与内涵等四个方面提出了促进旅游业—城镇化—生态环境耦合协调发展的相关对策及建议。本文得出的主要结论如下:第一,中部六省旅游业、城镇化与生态环境子系统发展水平波动趋势不尽一致,空间差异显著。子系统综合发展水平空间分布格局稳定性排序为:生态环境>城镇化>旅游业。第二,时序变化方面,中部地区近9年的旅游业—城镇化—生态环境复合系统耦合协调度介于0.65—0.70之间,协调等级属初级协调,子系统之间发展差距较小,发展程度属中低阶段。第三,空间分布方面,依旅游业—城镇化—生态环境复合系统历年耦合协调度平均值可知,中部六省复合系统协调类型横跨勉强协调(山西、江西)、初级协调(河南)与中级协调(湖南、湖北、安徽)三个等级。第四,中部六省之中,湖南、安徽、湖北三省旅游业—城镇化—生态环境复合系统耦合协调度处于高位波动,河南、山西、江西三省复合系统耦合协调度处于低位波动。山西、江西两省复合系统耦合协调度波动幅度相对较大,山西省复合系统耦合协调发展后期受到城镇化建设与生态环境发展的双重阻滞,而江西省复合系统单一极化现象与短板效应突出,复合系统的耦合协调度波动趋势与旅游业发展走向呈现出高度一致性(均为“V”型走势)。第五,生态环境发展滞后将成为影响湖南、湖北、安徽、山西、河南五省旅游业—城镇化—生态环境耦合协调发展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