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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然而,经济增长与生态环境问题的产生是困扰着世界各国问题。如何在保持经济平稳增长的同时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实现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五位一体的发展是我国在“十三五”计划的发展重点。税收手段一直以来都是世界各国政府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经济手段。近年来,生态环境恶化,已经开始影响我国未来的经济发展,而我国生态税制在生态保护功能上调节不力,难以适应我国目前“绿色”发展的要求,生态税收制度亟待完善。内蒙古是我国北部边疆的资源大省,承担着国家大部分的能源输送任务,在我国可持续发展中有着不可忽视的地位。在当前世界及我国生态环境背景下,本文以内蒙古为例,剖析生态税收制度对我国存在的生态问题的影响,在此基础上针对独特的地域及资源分布,提出建立生态税收制度的政策建议,其主要内容是:第一,通过搜集、整理生态税收相关文献,对生态税收一般理论进行研究,分析生态税收的作用机理,论证了生态税收对于生态及经济发展的积极影响。第二,分析了中国生态税制及内蒙古生态税制现状,了解生态税收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可得生态税占我国税收总额的比重偏低,使得通过税收调节生态问题的力度弱。第三,以内蒙古相关数据为基础,运用实证研究分析生态税对经济增长、排污量、固定资产投资等指标之间的影响关系,得出当前生态税制对生态与经济的作用,为生态税制的改革提供数据支持。第四,通过梳理国外一些国家生态税收的实践经验,以实证研究结果作为导向,提出要充分体现税收的生态功能,循序渐进的实施生态税制改革。依据内蒙古实际情况,建议运用差别税率、税收优惠政策、生态补偿机制等税收手段,鼓励节能减排,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本文的逻辑结构为以相关的税收理论为基础,在分析生态环境及税制现状与实证分析得出的结果下,借鉴国际相关具体实践,提出完善生态税制的具体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