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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和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逐步完善,农村社会调解工作在解决民间纠纷,整合社会资源,聚力稳定社会秩序,建设和谐基层中发挥的作用日益突出,成为21世纪中国农村基层矛盾化解的一项机制创新。但是目前在学术界,对于“老娘舅”式农村社会调解人才队伍的研究不足。本文以“老娘舅”式农村社会调解人才队伍及其功能为研究对象,对“老娘舅”式农村社会调解人才队伍的现状、发挥的功能、存在的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解决问题的对策和人才队伍建设的现实路径为主要研究内容,借助场景分析的方法,挑选在农村基层比较有代表性的民间调解纠纷案例,通过对典型案例分析,从产生纠纷事因、当事人应对纠纷采取的行动策略和经社会调解后,矛盾双方最终达成的调解协议以及取得的调解效果为切入点,对“老娘舅”式农村社会调解人才队伍及其功能进行一个全貌的动态分析。本文主要由以下几部分构成:第1章绪论部分,介绍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文献述评、主要内容、基本思路以及研究方法;第2章论述了农村社会调解的概念、特征及其重要意义。对农村社会调解的相关概念,包括农村社会调解主体、对象和内容作全貌的概括介绍;第3章以舟山市农村“老娘舅”为例,阐述“老娘舅”式农村社会调解人才队伍建设现状与功能;从“老娘舅”式农村社会调解人才队伍的现状、功能两方面论述了农村社会调解人才队伍建设的合理性,在明确“老娘舅”式农村社会调解人才队伍价值的前提下,从最常见的典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邻里纠纷调解、征地补偿纠纷调解中遴选案例进行研究,详细论述了“老娘舅”式农村社会调解人才队伍深化发展的必要性和可能性;第4章详细分析了“老娘舅”式农村社会调解人才队伍面临的问题和原因。主要包括:数量结构的问题,农村社会调解人才队伍以热心民间调解的离退休人员为主,队伍整体年龄偏大;职业稳定问题,“老娘舅”式农村社会调解人才具有与生俱来的本土特色,这种本土特色要求“老娘舅”是当地人,至少应该是长期在当地生活,了解当地村民的生活状况,只有充分地了解当地的风俗民情,与基层群众打成一片,才能在调解纠纷的过程中发挥调解功能,达到良好的调解效果。因此,当地人补充到农村社会调解人才队伍是保证职业稳定性的必要条件;能力素质问题,大多数“老娘舅”式农村社会调解人才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化解矛盾,调解民间纠纷主要依靠生活经验和乡土关系;职业保障问题,“老娘舅式”式农村社会调解人才面临职业保障难和工伤保险难的问题,从长远来看不利于促进“老娘舅”式农村社会调解人才队伍的可持续发展;人才合力问题,“老娘舅”式农村社会调解人才定位不明确,很难得到带有官方性质的司法调解员和行政调解员的支持。针对以上困境剖析其深层次根源,主要表现为“老娘舅”式农村社会调解人才队伍的定位不够明确、投入资金较少、调解员接受专业培训不多、农村社会调解制度建设薄弱、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不完善。第5章在理论探讨和实践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老娘舅”式农村社会调解人才队伍的现实路径。明确农村社会调解人才队伍定位,强化调解员队伍的自治功能;构建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增强调解人才队伍的职业稳定性;组织多样化的交流和培训,推动调解人员专业化建设;加强组织建设和宣传引导,优化农村社会调解运行环境;加大对农村社会调解人才队伍建设的资金投入,完善调解员职业保障。促进农村合作性治理,推动法律援助、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介入农村社会调解工作、鼓励和引导村民把农村社会调解方式作为解决纠纷的第一选择、构建大调解体系及多元化矛盾调解机制,使我国的多元化解纷调解方式实现功能互补与良性互动,共同促进和谐社会稳定发展。“老娘舅”式农村社会调解人才是解决农村纠纷,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力量。随着法制化水平的提高,农民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农村基层解决矛盾冲突的能力提升,农村社会调解人才与时俱进,他们会随着法律法规的规范化进程和人们日益提高的思想道德水平而继续向前发展,从而在“大调解”格局中,作为一股不可忽视的矛盾化解力量而存在,为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机制,营造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