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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作为一种适应时代特征的非典型用工形式,具有相较于传统用工关系更强的灵活性,近年来成为学者们纷纷研究的对象。但是,派遣单位未给劳动者参保,要派单位在实际用工过程中给被派遣者造成损害,该损害又被认定为工伤时,派遣单位和要派单位就该损害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在理论、立法以及实务中均存在不小争议。在上述情形中,派遣单位又赔付不能时,劳动者的工伤权益何以得到切实充分的保障?要派单位又是否基于其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特殊关系,对此承担赔偿责任呢?从立法上来看,《劳动合同法》第58条确定了派遣单位的法定雇主地位,其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和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当为应有之义。2013年《劳动合同法》第92条通过修法,强化了派遣单位的法定雇主责任,要派单位在赔偿责任中的地位则显得模棱两可。《劳动合同法》第92条之“损害”是否包括“工伤损害”的范畴?要派单位与派遣单位连带担责,又是否以其存在“过错”为前提?该条的适用与2021年经过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的规定之间为何关系?向工伤被派遣劳动者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在派遣单位与要派单位之间又该如何分担?对这些问题,目前立法尚未明确,给司法审判实务带来重重困难。从司法审判实践来看,在处理工伤保险待遇纠纷的过程中,仲裁院和法院以《劳动合同法》第92条为依据,判决由要派单位就工伤保险待遇与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案例屡见不鲜。究其原因,从劳动者的角度出发,以二单位为共同被告,源于法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2条之规定,理有连带赔偿双重保障之顾及;从裁判者的角度出发,侧重关注劳动立法实施的社会效果,以期实现倾斜保护劳动者之立法价值。然而,这一法律实施的过程暴露出的弊端同样明显。从法律适用来看,要派单位未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司法审判实务倾向于依据《劳动合同法》第92条,判决用工单位承担工伤连带赔偿责任。这一做法与2021年经过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的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应承担的民事侵权责任之间似乎存在法律适用上的冲突;从适用效果来看,单向连带责任下派遣单位依旧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由于其经济实力不足,劳动者承受求偿不能的巨大风险。裁决不具备用人单位主体身份的要派单位不区分过错地与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也有失偏颇。可见,司法实务中的裁判乱象又向立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根据对2016-2020年这近五年里,随机抽取的90份横跨我国东、中、西部13个具有代表性省份处理劳务派遣中工伤赔偿责任纠纷的判决文书进行多角度、多层次的统计和分析,发现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下工伤保险覆盖率较于传统劳动关系更低、法院认定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的比例高和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的比例低等司法现状,背后反映出的都是现行劳务派遣工伤赔偿制度向立法和司法提出的亟需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无法全面保障被派遣者的工伤权益,还将导致劳务派遣中三方主体间利益失衡,阻碍劳务派遣制度的发展。本文以“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为行文逻辑,通过对上述90份裁判文书进行梳理、统计和分析,提出司法审判所面临的问题并探究原因,反思其背后的学理基础,对症下药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本文由引言、正文、结语三部分组成,正文分为以下四部分:首先,借助90份裁判文书对类案进行统计并分析,通过统计结果透析劳务派遣中工伤赔偿责任承担问题所面临的三大司法裁判现状: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下工伤保险覆盖率低、法院认定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的比例高和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的比例低。其次,探讨造成这些法律困境背后的成因:其一,在于连带赔偿制度的立法缺陷。现行法律规范就要派单位给被派遣者造成“损害”的内涵以及“连带责任”性质的相关规定不明确;其二,在于内部追偿机制的不完善。连带责任性质不明确,现行立法又无内部追偿权的可操作性规定。再加上,二单位就补偿办法约定甚少,势单力薄的派遣单位往往成为赔偿责任的最终承担主体;其三,用工单位赔偿责任承担的法律适用冲突。要派单位在劳务派遣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中的地位模糊不清,如何对其赔偿责任进行规制,以更好地保障工伤劳动者权益的实现和平衡三方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尚且存疑。再次,以全面、充分地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伤权益为价值取向,立足于劳务派遣关系下工伤赔偿责任承担的理论基础,并对派遣单位、要派单位和被派遣职工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探讨,以保证其三者间利益价值的动态平衡,最终实现权责的合理化配置。第一,厘清劳务派遣中工伤保险责任的界定以及派遣单位、要派单位与被派遣者这三方的法律关系;第二,分析“单一雇主理论”和“共同雇主理论”这两种主流归责理论下工伤赔偿责任的承担问题;第三,分析要派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的法理基础。最后,提出完善建议以回应司法需求。主要包括强化劳务派遣中工伤保险基金的公共监管机制、完善劳务派遣中工伤赔偿责任的配置和健全劳务派遣中工伤赔偿责任的法律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