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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调整产业结构和改善环境质量的双重压力下,曾在改革开放初期对我国东部经济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部分污染性产业不得不寻求新的生产地从而发生产业转移现象。污染性产业在进行区位选择的时候因受到地区环境规制水平的限制,更倾向于选择环境标准更低的地区落户导致“污染西迁”趋势的发生,使得欠发达地区很有可能沦为污染性产业的避难所。本文聚焦于环境规制水平对污染性产业区位选择的影响,目的在于揭示环境规制水平对以区位选择为途径的污染性产业空间演变的内在机理。文章以70个重点城市2001-2011年的二位数产业为研究样本,首先通过比较分析法对工业产业空间演变、污染性产业空间演变进行全面分析,证实我国四个区域间确实存在污染性产业转移现象。随后对区域经济发展与环境规制水平、环境规制水平与污染性产业空间演变两个环节分别做相关性分析,完整阐述环境规制水平与污染性产业区位选择影响的作用机理。最后为了验证“污染避难所”的存在,构建面板数据模型并加入控制变量对样本城市进行实证检验。研究证实我国区域间确实存在污染性产业转移的现象,并且污染性产业在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由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区域间存在着环境规制水平差异,而欠发达地区地方政府由于过分追求地区经济增长,以牺牲环境为代价降低本应有的环境规制水平;污染性产业在进行区位选择时为了生存会选择环境规制门槛低的区域进驻。文章结尾基于现状为实现地方经济、区域环境、产业协调发展,提出规范政府非理性竞争等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