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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罗默是英美分析马克思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他以剥削思想和阶级思想为核心,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角度对马克思的道德与正义理论进行研究。 罗默剥削思想的形成背景是掌握其理论思想的基础。当罗默年幼时,他的父母作为他的启蒙老师,让他在思想上接触到了马克思主义;当他成年时,反越战运动让他在思想和行动上都接触到了马克思主义。而在当代全球化下的资本主义,越来越多的危机问题不得不引起人们的思考与反思,罗默选择研究剥削问题,以此谴责资本主义的不公正、不道德。在对剥削问题的研究过程中,罗默在对经典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研究之上,运用分析马克思主义学派的分析方法,并借鉴科恩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观点,开启了对剥削思想的探索之旅。 罗默对剥削进行了技术性与道德性的双重定义。关于技术性定义,罗默运用西方经济学中的微观均衡模型,论证出剥削产生的根源是生产资料的初始不平等分配;对于道德性定义,罗默则以财产关系作为出发点,对剥削做出了道德判断,他认为资本主义剥削之所以要受到道德谴责,是因为分配手段的不道德、不合理导致了初始分配的有形资产分配不均。可以看出,在罗默那里,对剥削进行的事实判断与道德判断是辩证统一的。 “社会必要剥削”和“社会主义剥削”观是罗默剥削思想中的创新点。与马克思的剥削观不同,罗默认为不仅在资本主义社会存在剥削,而且在社会主义社会也同样存在剥削。他提出在社会主义国家中,存在两种剥削形式,一种是技能剥削,即社会必要剥削,是应该保留的;另一种是地位剥削,并不是社会必要剥削,是应该消除的。 整体来看,罗默剥削思想的意义在于探究方法的创新—运用数学模型来研究剥削问题,以及思想内容的创新—提出社会必要剥削思想。这些都是对马克思主义探究的创新,都是对马克思主义的丰富与发展。而其剥削思想的不足,体现在对劳动价值论的否定,对剥削定义的泛化以及其所界定的“剥削”适用范围的有限性三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