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P2P网络借贷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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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深入应用,金融科技创新步伐加快,从原来“传统金融的互联网化”场景升级为“全新的互联网金融”模式。这种新型业务模式更新了交易方式、交易理念、交易规则。互联网企业可以提供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打破了传统金融机构垄断的局面。互联网技术与民间借贷的高度融合,出现了网络借贷产业。作为互联网金融的典型代表,P2P网络借贷深刻改变了民间借贷的交易形态,极大地提高了金融交易效率,为金融弱势群体提供创业与发展的机会,闪耀着普惠金融的光芒。然而,我国P2P网络借贷行业却长时间没有受到法律监管,整个市场良莠不齐,导致问题频发为人所质疑。2015年7月18日,由央行等十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开始施行,标志P2P网络借贷正式“合法化”。2016年8月至2017年8月,《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以下简称《备案指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以下简称《存管指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以下简称《披露指引》)等监管文件相继实施,理论上初步形成了一套体系较为严密的监管制度框架。
  虽然P2P网络借贷行业监管框架已经构建,但真实效果还有待观察。立足当下,P2P网络借贷机构的违法违规现象依旧突出,存量业务内含巨大风险,消费者很多权益得不到保障。而且,P2P网络借贷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其仍然处于弱势地位,亟需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本文研究的问题是,对P2P网络借贷行业监管趋严的情境下,消费者的各项权利能否得到良好的保障,如何进一步保护好消费者的各项权益。通过对P2P网络借贷交易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重新调整,适当增加在交易中处于优势地位的经营者义务,并补足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权利,进而实现平衡两者之间力量的目标,这都有赖于构建完善的法律框架。树立以消费者权益为中心的法律保护导向,还有利于促进P2P网络借贷市场的健康发展。
  除去引言,本文正文分四个章节。在第一章,主要论述了P2P网络借贷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和问题。首先,探讨界定了P2P网络借贷消费者的概念,再对相关交易法律关系进行了分析,并阐述对其保护的现实必要性。其次,从P2P网络借贷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特殊性入手,分析当前消费者权利受到侵害较为突出的问题,并将这些特殊性贯穿于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过程中。最后,论述P2P网络借贷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价值。在私法无法形成良好秩序的前提下,公法的介入是必然。矫正消费者的弱势地位,需要法律给予更多的保护。
  第二章重点探讨解决P2P网络借贷消费者知情权问题。在现实P2P网络借贷交易过程中,P2P网络借贷机构披露信息不完整、不全面、不真实,而消费者的金融素养较低,造成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受到侵害。我国现有法律法规难以对P2P网络借贷消费者的知情权产生有效保护,行政责任也难以规制经营者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而且民事责任的缺失加剧了经营者不作为。因此,要完菩P2P网络借贷机构的信息、披露制度,构建全面的信息、披露法律责任制度。
  第三章重点探讨解决P2P网络借贷消费者信息安全权问题。消费者的信息安全至关重要,兼具人格利益和财产利益。当前,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严重,且存在收集使用不当、信息技术风险等问题。由于信息利用与信息保护机制不协调,且现行信息安全监管制度缺乏专业性、有效性,导致P2P网络借贷消费者的信息安全权难以受到保护。针对信启、安全问题,要健全P2P网络借贷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规则,并增强信息安全监管能力。
  第四章重点探讨解决P2P网络借贷消费者财产安全权问题。不同于传统金融机构,在市场准入门槛较低的情况下,P2P网络借贷机构容易存在风控不足、非法诈骗等违法违规行为,最终让消费者承担财产损失的苦果。特别是征信制度暂不完善,使得P2P网络借贷机构无法尽到审核借款人的义务,也增加了借款人的违约风险。因此,要解决消费者的资金安全问题,应该从行业市场准入机制入手,推进P2P网络借贷机构依法合规运行;完善征信制度建设,不断降低借贷项目的违约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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