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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濒临南海,是我国海岸线最长的省份,受台风、海啸等自然灾害的威胁十分严重。20世纪50年代以来,广东沿海地区通过自发和工程造林,初步建立起了海岸基干防护林带,有效改善了当地生态环境。尽管如此,在区域经济的高速发展中,生态建设往往让位于其他经济活动,广东省沿海防护林工程总体上进展缓慢,总量不足、质量不高的防护林体系未能充分发挥出防御自然灾害的作用。2007年,为吸取印度洋海啸事件的深刻教训,中央和广东省先后出台了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二期工程规划(2006-2015),将其上升到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高度。本文以广东省沿海防护林建设发展历史为线索,首先明确了新时期海防林生态建设在目标定位、体系布局、建设规模和内容等方面所要实现的突破,分析指出科学、系统地量化评估沿海防护林的功能和效益,对于丰富该领域研究、促进其建设管理实践具有重要意义。结合林业生态工程的共性和沿海防护林工程的特殊性,本文综合运用频度分析、专家咨询、层次分析等方法,构建了广东省沿海防护林工程综合效益评价指标体系,包括目标层、状态层、变量层、要素层共4层3类15项22个指标,并以广东省沿海防护林二期工程建设规划为依据,研究了工程实施可预期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结果显示,截至二期工程完成,将实现综合效益562844.5万元/a,投资效果系数达到1:13.25。实践中,沿海防护林效益的实现有赖于相当的数量规模和质量水平,而这要受到来自外界的各种因素影响。因此,本文对理想的效益水平能否实现以及如何实现进行了深入分析。首先,依据干扰理论,本文分析构建了广东省沿海防护林效益实现的干扰体系。鉴于研究区域人口密集、经济发达的特征,人为干扰的影响广泛而深刻,本文从经济学角度对其驱动机制进行了剖析,认为:沿海防护林建设形成的森林/湿地资源具有公共物品的特性,在现有公有产权结构安排下,其建设管理的正外部性未得到相应补偿,干扰破坏的负外部性行为未付出应有代价,缺乏有效的正向激励和反向惩罚,表现为市场失灵、政府失灵和自愿供给失灵,以致沿海防护林建设的数量规模和管理的质量水平受到影响,制约了功能效益的发挥。运用博弈理论,本文进一步研究了广东省沿海防护林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各利益主体的参与/执行和违规/破坏行为,对人为干扰的形成机理及其优化策略予以阐释和探讨。最后,基于分析结论,本文针对性地提出了能够有效促进广东省沿海防护林体系综合效益实现的策略,包括具有激励效应的补偿水平和多元化的投入机制、严格的监督机制和科技支撑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