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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第一次把它放到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并列的突出位置,从而使我们党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的奋斗目标具有新的历史内涵。政府形象塑造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因为政府形象的好坏实质上是政府执政为民理念和能力强弱的表现。目前,政府职能在转型期还有许多亟待完善的方面,政府形象还有很多不尽人意之处,这些都与中央有关和谐社会的构建、科学发展观精神的落实相违背,政府良好形象的塑造也就成为不容忽视的当务之急。政府形象的构建,要以政府自身建设为主题,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充分发挥地方人大、政协、两院、新闻媒体、学术界、公众团体、群众的作用,结合政府各项实际工作,逐步构建“民主、公正、廉洁、高效、法治”的政府新形象。本文拟就有关新时期我国政府形象课题从四个部分提出自己的观点和见解:
第一部分政府形象概述。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在社会经济发展基础、自然地理环境等各方面的差异,东、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之间的差距扩大,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处在一种极其不利的形势下。为了促进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十六大、十届人大都把西部大开发提到了关系国家未来发展的重要地位。中央的巨额投资、优惠政策给中、西部地区带来了巨大机遇,也大大缩小、甚至弥补了全国各地区由于硬性条件的失衡带来的投资、发展环境的差异。在这种情况下,各地区柔性条件势必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而作为柔性条件重要组成部分的政府形象也必然会在新一轮的经济大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第二部分政府形象定位。政府形象定位是确定政府在目标公众心目中独特的地位。目标公众就是政府服务的公众。不论政府形象定位怎样分类,作为政府面对的基本对象都是人民大众,因此政府形象定位要以人民大众为基础目标,因为政府形象建设直接关系到政府管理的有效性,是影响一个国家繁荣昌盛的关键。政府的基本形象应是法治、诚信、精干、廉洁和高效。
第三部分我国政府形象的现状及形象重塑的归因分析。通过历史回顾和突出的现象展开对现阶段政府形象的分析,找出问题并加以理论分析。
第四部分我国政府形象重塑的途径。以分析重塑政府形象的必要性为契机,展开对重塑政府形象的途径的研究,以得出本文结论:通过思想、制度、机构、政府公关等方面建设来改善我国政府形象。
通过本文,笔者将有关我国政府形象的状况、原因分析,发展展望作出了自己不成熟的论述,希望本文能够对我国政府形象建设奉献一点微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