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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利率管制(也称Q条例管制),是一项以提高利润来保护银行的金融监管政策。从1933年开始,到2011年结束,它的内容包括禁止活期存款付息、设置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与储蓄存款利率上限、储蓄机构定期存款与储蓄存款利率上限。本文的目的是以相关理论为依据,通过对美国历时七十八年的利率上限管制进行深入地分析,解释美国利率管制及其取消的内在机理,从而,在对比中美利率管制目的、机理、制度条件的前提下,结合中国利率管制的特殊性,对如何推进中国的利率市场化给出有条理的回答。本文分为六个部分。首先是对利率管制历史和利率理论的总结。历史方面,主要在第一章介绍政府立法形式的法定上限利率管制,和宗教教义形式的禁付利息管制,并从中揭示出,市场机制是影响和决定利率管制对象、目的和效力的决定因素。在理论方面,主要在第一章和第二章综述了利率和利率管制的相关理论。本文把利率理论归结为利率的决定理论和利率的传导理论。指出前者说明的是利率的信号功能,后者说明的是利率的杠杆功能。利率管制将使利率失去信号功能,对利率杠杆功能的影响则取决于管制实施时的市场机制条件。第三章和第四章是本文的主要部分。第三章运用存贷款模型阐明了美国利率管制的机理和效果,进一步指明了市场机制在利率管制有效性上的决定性作用。第四章阐明了美国的利率政策机制,对美国利率体系的结构和传导机理做了说明,区别了美国的利率政策和利率管制,指出前者属于货币政策,后者属于金融监管政策。第五章梳理了中国利率管制的历史,揭示了它的特殊性。最后,第六章对美国利率管制进行了更为深入地剖析,并阐明了它对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