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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大数据(Big data)这个原本还比较陌生的词汇逐渐进入了社会关注的视野,并迅速成为广泛热议和炙手可热的词汇。大数据是指世间万物皆可用数据来表征表述,因此数据规模巨大、类型异质、成分复杂、来源不同、分散各处,具有量大(volume)、多样(variety)、有价(value)、迅捷(velocity)等四个显著特点(通常简称为4个“V”的特点)。大数据的迅速发展让我们进入信息革命时代发展的新阶段,也带来了生产生活、工作学习、教育思维等诸多方面的大变革,标志着人类在认识世界和量化认知的道路上又前进了一大步,并必将给公共安全管理领域带来思维方式的变革,推动安全治理体制机制的不断创新。公共安全管理工作是公安机关的主业。公安机关大力开展公安学和公安技术研究,深入实施科技强警战略,坚持向科学技术要警力、要战斗力,以“金盾工程”为龙头大力开展公安信息化建设,为预防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有力推动了公安民警队伍正规化建设和公安管理整体工作的稳步快速发展。但同时也应看到,公共安全管理工作总体呈现出的是形而下的公共安全技术应用研究多,而形而上的公共安全管理哲学社会科学层面的专业研究较少,学术研究成果较为鲜见。近年来发生的2009年新疆“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2010年“3·23”福建南平特大持刀杀学生案件,2013年“6·7”福建厦门公交车纵火案件,2014年“3?01”昆明火车站暴力恐怖案件,“7·19”沪昆高速公路湖南段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等公共安全事件和案件,严重影响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平安中国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对于社会持续安全稳定的新期待,都要求公安机关在公共安全管理工作中要进一步做好对社会公共安全秩序的科学认知和准确把握,对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和重大突发事件、灾害事故,能做到未雨绸缪、超前部署和科学快速、依法高效处置。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为公安机关打开了一扇新的智慧之门,推动了公共安全管理思维理念的不断创新和公安哲学方法论的根本变革。本论文从探寻大数据哲学的历史渊源入手,深入分析比较小数据时代与大数据时代哲学认识论、方法论的不同,结合国家公共安全管理实际,综合运用科学技术哲学基本理论,以及大数据哲学研究的最新成果,就大数据与公共安全管理哲学,数据挖掘与公共安全动态的认识论、方法论,数据预测与公共安全管理的认识论、方法论展开了深入研究和反思批判。就如何继续深化大数据与公共安全管理交叉哲学研究,进一步加强和做好国家公共安全治理提出措施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