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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英语、俄语等语言相比较,汉语是一种形态不发达的语言,词类和句法成分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尤其是形容词,几乎能进入各种句法位置。当然这只是就形容词的整体而言的,具体到形容词内部,不同的形容词小类进入某一句法位置的能力是不同的,相同的小类在不同的句法位置上表现出不同的句法、语义特征。本文讨论的形容词的范围限于性质形容词,包括单音节形容词和一般的双音节形容词(干净、大方、胡涂、规矩、伟大)。具体词的归类依据郑怀德、孟庆海编著的《形容词用法词典》、李行健主编的《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句法位置包括:定语、谓语、状语、补语、主语、宾语。在不同的句法位置上分别讨论了单音节形容词和双音节性质形容词的句法特征及语义、语用特征。在定语、状语、补语的位置上又将带“de”不带“de”的形式分开来讨论。 沈家煊先生、张国宪先生都曾论述过性质形容词的定语性特征,在我们的考察中发现,真正能够自由地做定语的性质形容词并不多,仅限于基本词汇中的“大、小、新、旧、好、坏、真、假”等表达人们对事物的评价和态度的词。这些词大多直接做定语,在句法上失去了独立的形容词的特征,在语义上表示事物的较为稳定、客观的属性,从逻辑上讲,具有给事物分类的作用,在语用上具有区别作用。双音节性质形容词做定语大多需要加标记“的”,加标记后做定语的性质形容词在句法上具有了独立的性质形容词的特征,语义上所表属性的主观性增强,具有较强的描写性特征。谓语位置上出现的性质形容词也是有争议的现象,有的语法学者认为已经动词化或者说已经转变成了动词,在讨论中我们认为,谓语位置上的性质形容词依然是表示事物的性质、属性的,句中的动态意义有的是动态助词表达的,有的是表达事物的自然变化时不需要说出表示变化的动词性词语,致使表示动作结果的形容词紧缩到谓语中心的位置上,从而让形容词承担了一部分表动态的意义。在补语位置上我们讨论了性质形容词做补语时其语义关系和语法关系的不一致,指出性质形容词直接做补语时的客观陈述性和加标记“得”后做补语的主观评价性。在状语位置,从语义特征上指出了能够充当状语的性质形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