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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在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商标作为企业的重要无形资产,己被企业用当做“利剑”和“强盾”,以实现利益最大化。但在巨额利益的驱使下,大公司侵犯小公司的商标权益的案例也日益频发,该类案例在理论上被称为“反向混淆”案。此类案件频频发生的背后,首先反映出我国商业运行监管对“反向混淆”危害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同时也反映出司法实践对“反向混淆”侵权构成认定标准尚缺少统一的认识,以至法院在作出赔偿判决时很难找出足够的依据。简而言之,无论从理论研究角度还是从司法实践角度看,我们都有必要将“反向混淆”问题作为一项紧迫的研究课题。本文将从商标侵权的基本理论着手,力图勾勒出反向混淆理论的基本框架,通过对反向混淆侵权构成要件的分析,从而界定反向混淆的司法认定标准,借以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商标保护制度。论文通篇结构共分四章:第一章阐述商标侵权的基本理论,讨论在商标侵权中认定标准,论证“混淆可能性”作为商标侵权行为的构成基础要件,以及“混淆可能性”与“反向混淆”之间的关系。第二章分析和阐述“反向混淆”相关基本问题,着重阐述和分析“反向混淆”的由来以及如何界定“反向混淆”概念,并就禁止“反向混淆”进行必要性和正当性的分析。第三章主要研究“反向混淆”认定的标准。在分析“反向混淆”的表现形态及其法律特征的基础上,提出“混淆可能性”作为商标侵权构成要件在反向混淆认定中的基本原则,并分析在反向混淆认定构成中需要考量的因素,进而探究选择解决反向混淆纠纷的途径。第四章是本论文的最后一章,笔者以我国对反向混淆进行法律规制的现状出发,着重对如何完善我国商标权保护制度提出了若干建议,具体包括:将“混淆可能性”标准引入商标立法中商标侵权归责原则的确定、对商标合理使用的排除以及在处理反向混淆案件时权利通约理论的适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