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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了五个多月的澳洲大火,席卷了西非、东非和南亚等20多个国家的大范围蝗灾,危及全球的新型冠状病毒的爆发,2020年的开端并不平凡。实际上,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以及人们物质文化需求的不断升级,全世界也日益面临资源紧张、生态破坏和社会矛盾冲突等一系列严重问题,而近些年来我国国内的情况也不容乐观:环境恶化、雾霾天气以及社会冲突加剧,这已引起全国各层面的广泛关注。值此背景,采用对环境和社会负责的方式开展经济活动,已逐渐成为政府、企业、投资者和金融机构的共识。基于绿色发展理念,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开始将企业的环境、社会和治理(Environment,Social and Governance,简称ESG)等非财务表现纳入投资和评估决策,在投资和完善公司治理的过程中践行责任投资,以引导和促进企业与经济社会共同实现可持续发展。因此,提高企业社会责任表现,是我们亟需解决的问题。近年来,机构投资者在全球资本市场中的规模不断壮大,其在公司运营管理中的作用也日益明显,关于机构投资者与企业社会责任表现的研究也受到国内外学者的广泛关注。本文在前人的研究基础上,选取2009-2017年中国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采用年度和行业固定效应多元回归模型,实证检验了总体机构投资者持股及异质性机构投资者持股对企业社会责任表现的差异性影响,同时考虑到内生性和稳健性问题,通过工具变量、面板数据等方法进行了稳健性检验。研究结果表明:(1)总体机构投资者持股对于企业ESG表现存在显著的积极影响,具体来看,这种积极影响主要通过对利益相关者责任的积极影响来实现。在我们进行了内生性和稳健性问题的处理后,上述结论仍然成立;(2)长期和独立型的机构投资者持股对企业ESG表现有显著的积极影响,而短期和非独立型机构投资者则对于企业ESG表现有显著的消极影响。此外,本文进一步将样本按照企业性质及ESG得分高低进行了分组,可以发现总体机构投资者持股对于国有、低ESG得分的企业社会责任表现有显著促进作用。异质性机构投资者对不同分组的企业ESG表现的影响存在很大差别,但长期、独立型机构投资者还是在整体上表现出积极作用。除了短期机构投资者持股对于低ESG得分的企业社会责任表现有显著的积极影响外,短期、非独立型机构投资者对于其他分组的企业社会责任表现没有显著影响,甚至可能存在消极影响。由此,政府应该鼓励和支持机构投资者的发展,并引导机构投资者规范参与公司治理,以发挥其对于资本引导和公司监管的作用,促进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