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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的诞生是人类20世界最伟大的发明之一,随着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及互联网普及,其对世界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起着越来越全面而深刻的影响。中国的网络建设紧跟世界步伐快速发展,面对互联网发展的新阶段和国内外信息技术发展的新环境,现有的网络文化建设与监管的理念、策略、体制、方法等已难以适应互联网新的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基于这样一个时代背景,探索互联网内容的治理研究就变得迫切而必要,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随着我国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我们已经进入了到了个人信息时代,互联网内容失范现象严重,这对我国互联网内容治理提出了十分严峻的挑战。我国当前网络监管中存在明显的五大不足,相关立法严重滞后、治理机制缺乏顶层设计、监管理念和监管能力滞后、监管技术手段滞后、社会教育引导不足等。政府监管的低效率已经显现,减少政府干预力度,在政治宽容的底线之上,构建互联网治理新机制成为未来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互联网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井喷期,必须建立有效的新的互联网内容治理机制。互联网内容治理的新机制应遵循三大原则,即服从原则、平衡原则和创新原则;互联网内容治理的新机制应对治理主体的责任应有明确的界定,哪些是参与治理的力量,哪些是这些治理力量的权力边缘,以及治理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地位有明确的说明。政府不再是主导一切的力量,行业协会、互联网相关企业的地位作用得到应有的提升,网民参与治理的权利应该给予保证。互联网内容治理的新机制应建立有效的保障机制,这需要高度重视立法、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网民自我约束等综合手段,建立相应的治理体制和机制。互联网突破了传统大众传播的模式框架,互联网下人人都是可以是传播者和受众。这对传统传播管理方式的理论基础“把关人理论”提出了挑战,即通过管理好少数“把关人”就能掌控议程和引导舆论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为此,网络传播的管理理念应从“监管”走向“治理”,管理方式应从“管制”走向“治理”,从“统一管理”走向“分类治理”,需要从法律机制、社会控制机制和网民自律机制等方面来构建我国互联网内容治理的新机制。本文还对网民参与治理的参与意识培养和参与渠道构建进行了分析探讨,以企推动网络社会的民主法制建设,实现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的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