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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和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全球疾病谱和死因谱均发生了变化,慢性病在疾病谱和死因谱中的位置逐年上升,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恶性肿瘤等慢性疾病已经成为危害人民健康、造成疾病死亡的主要因素,也是造成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一个重要因素。随着全民医保时代的到来,基本医疗保险积极调整政策,不断提高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水平,在减轻慢性病参保患者医疗费用负担上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人口老龄化和慢性病人的增加也给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带来了沉重负担,医疗保险基金需要完善监督和风险防范机制,在保证医保基金安全运行的前提下满足基本医疗需求,遏制医疗费用不合理攀升,查处医疗保险欺诈行为,保障基金安全。本文以淄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监管作为研究对象,通过查阅、分析我国关于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方面的文献资料,找出可供参考借鉴之处;对淄博市不同阶段门诊慢性病政策进行分析,比较政策实施效果及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借鉴英国、德国等世界发达国家和上海市、青岛市医疗保险监管及门诊慢性病管理方面的经验,对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进行分析、研究。在比较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归纳和演绎,提出完善淄博市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基本医疗保险监管的对策建议。通过对淄博市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三个阶段政策的比较及对门诊慢性病就医特点的分析,目前门诊慢性病医疗保险监管存在的问题主要有:门诊慢性病患者就医特点不利于医疗保险监管;门诊慢性病手工结算方式落后、效率低下;医疗保险监管滞后;定点单位的趋利行为及主观故意等问题。分析产生监管问题的原因有对门诊慢性病监管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门诊慢性病支付方式不利于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建设滞后;监管队伍力量薄弱;医疗保险培训尚不完善;对骗保者缺乏法律法规约束等问题。在对上述问题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对淄博市门诊慢性病的医疗保险监管提出以下对策建议:(一)完善医疗保险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二)建立独立医疗保险监管机构,理顺监管机制;(三)注重慢性病累积效应,延展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涵盖范围;(四)优化门诊慢性病病种结构,完善支付方式;(五)完善信息网络建设,建立门诊慢性病费用预警机制;(六)建立“重点人”“重点单位”约谈及跟踪随访机制;(七)扩大医疗保险培训范围;(八)引入谈判机制,团购门诊慢性病药品;(九)探索医疗服务与医疗保险一体化建设;(十)建立和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加大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