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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垄断性,是指资源稀缺性和规模经济效益、范围经济和网络经济的情况存在而使提供单一物品和服务的企业或联合起来提供多数物品和服务的企业形成一家公司或极少数寡头企业的概率很高。这种寡头或独家垄断的市场格局,在市场经济的利益驱动下,商品和服务的价格远远偏离有效率的价格水平,产品或服务数量不足,资源配置低效率且企业缺乏创新动力,生产效率水平难有突破;行业内的垄断者强买强卖,侵占了大量消费者福利,分配效率差。由此,以避免资源配置低效和促进公平利用为目标的规制应运而生。然而,规制并不是一剂良丹妙药。现实经济活动中,“规制俘获”的存在、引发的巨大规制成本、规制的滞后性等问题,或造成规制效果偏离目标,或引发更大的福利损失,极大地限制着规制效率。因此,规制效率的研究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本文以规制效率的定义、内容为基础,通过成本——收益分析、实证分析和价格规制模型等研究方法,围绕规制效果、资源配置、分配效率和动态效率四个方面,试图对自然垄断行业的规制过程进行框架性分析。随后从规制的各参与主体的角度分析出信息不对称、规制机构完备性、产权结构状况和需求扩张与技术创新等规制效率影响因素,认为信息不对称通过规制者效用发挥作用,不同产权状况对于规制的具体效果有很大影响,规制机构是否完备有效从根本上内在的决定了规制效率,需求和技术的创新对规制动态效率提出挑战。最后,从独立规制机构到其法律环境的保障,再到行政垄断的破除,再到到自然垄断行业产权制度的改革,提出改善垄断行业规制效率的政策建议。本文旨在从更全面、科学的角度研究自然垄断行业规制效率,不仅关注直接规制效果,而且重视资源配置效率、分配效应和动态效率等方面,并对这些方面的具体评价做了深入的量化分析。在研究方法上,本文以前人研究成果为基础,将理论模型与实证结合,对规制效率的量化方面进行了初步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