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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风险是商业银行所面临的最主要风险,有效地管理信用风险是商业银行得以生存和健康发展之本。当前我国信用风险管理技术和水平相对比较落后,借鉴国外先进信用风险管理经验成为加强国内信用风险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出台为我们提供了机遇,如何按照新协议的要求尽早实行内部评级法是当前国内商业银行所面临的主要任务。
新协议内部评级法为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提供了努力方向,但其实施需要商业银行具有一定的信用风险管理水平并满足一些基本条件。新协议颁布后,在我国学术界产生了很大的反响,学术界主要从新协议的解读、新协议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内部评级法的某一方面或内部评级法在我国商业银行实施的障碍和前景等方面做出分析研究,而对我国商业银行实施内部评级法的可行性方面只是一带而过,没有做出过深入的分析研究。本文将对新协议内部评级法在我国商业银行的适用性方面做出深入分析研究。
本文首先概述了信用风险的定义、特征和对银行经营管理的影响,并对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产生和内容进行了回顾。其次,通过分析我国银行业信用风险管理现状,提出了我国银行业采用内部评级法的必要性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最后,设计出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内部评级体系,并提出我国银行业全面实行内部评级法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