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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反垄断诉讼制度的立法及实践起源于美国,这种反垄断法的实施模式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实践,逐渐为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反垄断立法所采纳。现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非常重视反垄断法公共实施与私人实施的协调发展。私人诉讼制度具有许多的优势,这是其得以存在发展的价值基础,但同时因为它自身的局限性,使得该制度也存有很大的争议。中国反垄断法对私人诉讼制度作了原则性规定,但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笔者试图对私人反垄断诉讼制度进行简述分析,并结合美国、欧盟等相关制度,以期对反垄断法的实施制度获得更全面的了解,并籍此对我国反垄断法中的私人诉讼制度进行进一步构建。本文由三个章节构成。第一章主要分析了反垄断法私人诉讼制度的历史、基本内容、优缺点等,并且从法律经济学和政治经济学角度分析确立私人反垄断诉讼制度的必要性。第二章,通过分析美国、欧盟、日本的反垄断私人诉讼制度的几个重要方面,包括原告资格的认定、举证制度、损害赔偿、诉讼时效、反垄断执行机关对私人诉讼的帮助等,对这几个国家(地区)的制度进行对比分析,为我国私人反垄断诉讼制度提供借鉴。第三章结合我国反垄断法的立法现状进行分析,并且提出了几点完善的建议,以期更好地实现反垄断法的立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