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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农药、兽药相关的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全球关注的热点,而兽药管理作为控制兽药残留、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越来越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和青睐。我国政府非常重视兽药管理工作,长期以来一直都将改革和完善我国的兽药管理体制作为一项重大的研究课题。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是推动我国兽药管理体制改革的有效方法之一。美国的兽药管理是世界上公认的较为成功的药物管理典范,被许多国家效仿。为了借鉴美国在兽药管理上的先进经验,本文对中美两国的兽药管理体制进行了比较研究。旨在通过系统总结、归纳、综合中美两国的兽药管理体制内容,分析两国特点,发现我国兽药管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而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提出加强和改进我国的兽药管理的对策和建议,推动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建设。本研究采用的方法主要为归纳、总结、分析和比较等研究方法。研究内容主要为:中美兽药管理中关于兽药基本概念的差异;中美两国兽药管理的发展历程,包括行政管理发展和兽药管理法规体系发展;中美两国兽药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涉及两国的法律制度背景和两国具体的兽药管理法规组成体系;中美两国管理兽药的主要政府机构,包括其组成及相应组成机构的职责等;以及中美两国兽药管理的基本内容。经过系统的归纳分析,总结出中美两国兽药管理的各自特点。即我国的管理理念是一切为了人民,企业、团体和个人利益如果同广大民众利益冲突,国家选择保护民众利益。管理制度带有转型经济的时代特征。且由于形成和发展的历史时期短,制度本身不够健全,管理体系还有待完善。法规规定相对原则,执法的自由裁量权较大。实体法规定较多,程序法规定较少。规定较多,但执行和监督力度相对不足。美国兽药管理的特点为:遵循维护完全市场经济体制、秩序和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的管理理念。管理制度带有成熟的市场经济特征。管理制度较为成熟完善。管理法律法规方面,实体法与程序法放在了同等地位,较为关注执法的科学、规范和透明。药政、药检、药监三方面的管理机构健全,相互独立,互相监督,职责明确,功能高效。注重法规政策出台前的科学论证和执行过程中的检查评估,及时纠正偏差,不断完善。法律规章的制订与修订过程公开和透明。执法力度到位,维护了法律的权威,保证了管理目标的实现。相关法律统一、协调,互相关联,提高了执法效力。经过细致的比较分析,发现:尽管中美两国的兽药管理发展阶段不同,管理理念也存在差异。但在管理方式、方法上,有一定的相似性之处。比如均采用法制化管理手段,均按特殊商品严格管理,均设置了专门的管理机构,均建立了专门的法律法规体系、质量标准体系。主要的不同点表现在美国采用更高法律效力的法律法规体系,管理制度更为成熟,执法监督更加到位,管理效果更佳。而我国当前的兽药管理带有明显的转型经济特征,各项制度还有待进一步稳定和完善,执法监督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管理体系内部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协调。本文首次运用行政法学、公共政策学和管理科学的原理和方法,对我国兽药管理的相关环节和方面进行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提出改进兽药管理决策机制,推动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大力加强兽药监督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兽药管理的执行力;加强兽药管理研究,提高科学监管能力;着力构建更加完善有力的兽药管理法律法规体系,提升管理力度;加强管理措施之间的协调,同步推进各环节监管等五项改进措施。在完善管理内容上提出加强用药管理、研究管理、风险分析、残留管理、标签说明书及广告管理和不良反应监测等六项建议,充实完善了兽药管理的深度和幅度。本研究在国内首次对中美两国的兽药管理制度的形成背景及其对现行管理制度的影响进行比较分析。对中美两国兽药管理特点进行了探索性总结。探索性发现和总结不同国家兽药管理的共同特征和一般规律。首次运用公共政策学和决策科学理论,分析当前兽药管理决策过程的不足,并提出改进对策建议。首次运用公共管理学原理,对当前兽药管理体系进行分析,提出加强兽药管理执行力的有效措施。探索综合运用药事学、行政法学、公共政策学、管理学原理分析兽药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改进措施。这些分析和对策建议,为加强和改进我国的兽药管理,推动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建设,提供了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