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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杂产品在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占据着重要地位,是衡量一个国家工业技术领域科技创新能力的关键。复杂产品的研制过程是将工业技术研发和产品生产制造集成在一起而构成的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到的供应链上下游利益相关者众多,需要耗费供应链各个主体大量的研发生产成本和物质资源。在此背景下,以往的制造商与供应商简单的生产供应关系已经难以满足复杂产品的发展需要,“主制造商-供应商”协同研制模式由此而生,并已逐渐成为复杂产品当前的主流开发制造模式。在新的协同研制模式下,为确保复杂产品协同研制项目的成功开展,一方面,主制造商需要积极鼓励各级供应商提前参与到复杂产品的研发活动中来,实现风险共担、收益共享;另一方面,主制造商需要与各级供应商充分地进行信息沟通和技术交流,尽可能地共享设计数据、进度数据、质量数据等。因此,则引出了复杂产品协同研制项目中,供应商确定其具体参与方式的两个关键问题,即供应商参与时机的选择,以及参与后供应商与主制造商的信息沟通频率该如何确定。为此,本文展开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考虑到复杂产品行业大多采取协同研制模式的特殊性,为研究供应商对主制造商研制活动的参与程度及参与动机问题,本文首先对复杂产品本身的特征及其研制过程的特点进行了介绍,剖析了协同研制过程中主制造商的知识累积现象、主制造商与供应商的信息沟通活动、供应商的设计返工现象的发生机理。
(2)为定量描述主制造商的知识累积过程和供应商的设计返工过程,引入主制造商的执行度参数和产品的研制复杂度参数来构造知识累积函数,引入供应商对主制造商研制信息的依赖度参数与供应商的协同度参数来构造设计返工函数。在以上两个特征函数的基础上,分别构建了信息沟通间隔固定或不固定情形下供应商选取不同参与模式的判断模型,分别求得了以上两种情形下供应商选择不同参与模式的最优介入时间与最优沟通次数的临界值,为供应商制定相应情形下的具体实施策略奠定基础。
(3)从供应链主体合作均衡条件下对各主体进行合理利益分配的角度出发,建立了供应商采取提前参与模式时的利益分配模型,以及供应商采取串行参与模式时的设计赶工利益补偿模型,从而针对不同参与模式,最终制定了供应商对应应采取的实施方案。从供应商本身的利益角度出发,研究其在获得多大的利益补偿时才会主动采取设计赶工,保证供应商参与复杂产品协同研制活动的顺利进行,同时为现实实际中复杂产品的协同研制过程提供一定的理论指导和参考。
(1)考虑到复杂产品行业大多采取协同研制模式的特殊性,为研究供应商对主制造商研制活动的参与程度及参与动机问题,本文首先对复杂产品本身的特征及其研制过程的特点进行了介绍,剖析了协同研制过程中主制造商的知识累积现象、主制造商与供应商的信息沟通活动、供应商的设计返工现象的发生机理。
(2)为定量描述主制造商的知识累积过程和供应商的设计返工过程,引入主制造商的执行度参数和产品的研制复杂度参数来构造知识累积函数,引入供应商对主制造商研制信息的依赖度参数与供应商的协同度参数来构造设计返工函数。在以上两个特征函数的基础上,分别构建了信息沟通间隔固定或不固定情形下供应商选取不同参与模式的判断模型,分别求得了以上两种情形下供应商选择不同参与模式的最优介入时间与最优沟通次数的临界值,为供应商制定相应情形下的具体实施策略奠定基础。
(3)从供应链主体合作均衡条件下对各主体进行合理利益分配的角度出发,建立了供应商采取提前参与模式时的利益分配模型,以及供应商采取串行参与模式时的设计赶工利益补偿模型,从而针对不同参与模式,最终制定了供应商对应应采取的实施方案。从供应商本身的利益角度出发,研究其在获得多大的利益补偿时才会主动采取设计赶工,保证供应商参与复杂产品协同研制活动的顺利进行,同时为现实实际中复杂产品的协同研制过程提供一定的理论指导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