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以美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为参照,研究了中美两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异同。通过研究发现,以食品品种还是以生产环节来划分食品安全监管领域,对食品安全监管效率并没有必然的影响。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能由不同的行政部门行使,有可能会导致部门间监管职能重复而导致监管资源的浪费,因此需要建立统一的协调机构(如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或通过部门间的协议来协调各部门的行动,划分部门间的边缘地带,提高监管效率,减少资源的浪费。 中美两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职能重复、监管不力、效率低下等缺点受到了来自政府自身、研究机构及公众的批评。两国的食品安全体系都需要不断地变革来弥补体系本身缺陷并且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环境,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效率。根据“路径依赖”理论,中美两国食品安全管理改革只能在一定的框架内进行,很难突破多部门联合管理的现有体系结构。建立由一个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管理的体系在两国都不太现实。 自由的食品市场由于市场信息不对称与不完全而失灵。政府对食品市场的监管目的在于弥补市场信息不完全与不对称。中美两国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都利用了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市场准入制度、食品标签制度及食品安全认证等方法与手段弥补市场失灵,实现食品的信用品特性向经验品特性,经验品特性向搜寻品特性转化,减少消费者对食品安全信息的搜寻成本,从而维护消费者利益,保障食品安全。相比较而言,美国在法律法规体系、安全标准体系、食品标签制度等比中国完善,值得借鉴与学习。 最后,根据路径依赖理论、食品市场信息不完全与不对称理论结合我国现有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提出了中国的食品安全管理的模型,供进一步的研究与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