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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高等教育领域招生政策中配额制的演变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19世纪末到20世纪50年代,这时的配额制是指用种族和宗教因素限制特定群体的入学比例。第二个时期是20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末,配额制转变为在政策上向少数族裔倾斜的一种录取方式。它的具体实施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在招生名额中直接为少数族裔留出相应的名额,白人竞争余下的名额;另一种是在招生时给少数族裔考生加上一定分数再去和白人考生共同竞争全部的招生名额。配额制演变的第三个时期是1978年巴基案判决之后至今,配额制内涵再次发生转变,主要是指在招生时将种族背景作为一个附加因素加以考虑。本文依托于巴基案、格拉特案、格拉茨案三个美国最高法院司法判例,主要对美国高等教育招生配额制的争议进行研究,通过研究论述力求阐释现今的美国高等教育仍然需要配额制的调节这一事实。全文包括绪论和结论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章绪论讲明本文的选题意义、国内外的研究现状,主要研宂框架。第二章为配额制的历史沿革。分为三个部分,美国高等教育早期的配额制、肯定性行动实施之后的配额制以及巴基案之后的配额制》第三章具体论述配额制存废问题。首先要介绍引起配额制争议的三个主要司法判例。其次是关于配额制存废的争论。配额制存废的两个基本点是美国国内的种族歧视和美国人口多元化的发展。关于这个问题的争论就分为了两大类,一是以美国国内种族歧视是否存在为出发点;二是多元化的招生是否合适。第四章论述配额制的效果。肯定性行动之后的配额制到现在己经实施了40多年,确实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本章将从具体数据分析配额制的实施效果。并对由配额制实施效果引起的关于配额制的新的争议做简单评价。最后是结论部分,对全文进行总结。配额制最初以补偿为目的出台,在实施过程中实施目的早已发生了转变,现今的配额制以平等为主。这种转变是美国国内众多因素共同影响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