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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呈现权利扩张的发展趋势,并日益成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但是,承认商标权扩张的合理性必须与坚持对商标权扩张予以规制相结合才是对待商标法律制度的正确态度。本文旨在针对目前商标权的扩张趋势,以商标的信誉本质为基点,分析商标权规制的必要性,并在此基础上,通过考察美国和欧盟对商标权扩张所采取的规制方式和立法技术,提出从商标法本身、竞争法以及司法实践等三个层面对我国商标权扩张进行规制。本文共分为四章。第一章首先对商标权的扩张趋势作了概述和分析,阐述商标权扩张的外在表现,并分析了商标权扩张的内在动因,为下文重点阐述商标权扩张规制提供背景素材。接着本文在阐述商标权扩张的外在表现和内在动因的基础上,着重分析规制商标权扩张的必要性。以商标所体现的信誉本质作为逻辑起点,从利益平衡和防止权利滥用两个方面阐述商标权规制的现实必要性。第三章主要考察了美国和欧盟两大法系对商标权扩张规制的法律规定和立法技术,对美国和欧盟采用商标法和竞争法双管齐下规制思路、坚持消费者本位以及运用类型化立法技术有效规制商标权的扩张作了深入分析,以求对我国立法有所启示。第四章重点分析了我国商标立法中规制商标权扩张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建议分别从商标法内部、竞争法以及司法审判三个方面对商标权的扩张进行相应规制。在商标法内部,采用类型化的立法技术,限制商标权客体的扩张、扩大商标合理使用的范围;修正现有立法中商标侵权认定规则的偏差,确立导致混淆为核心要件的商标侵权制度,设定商标权扩张的权利边界。完善商标反淡化保护中规制商标权扩张的有关制度设计,防止驰名商标的权利人利用反淡化保护过度扩张权利。在《反垄断法》基础上,制定专门性规范,有效防止商标许可中的垄断行为。发挥司法判案对规制商标权扩张的重要作用,完善商标侵权责任分配,正确把握驰名商标认定的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