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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红线是指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是为保障和维护国家与区域生态安全格局所划定的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空间范围,也是人居环境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生态保障。所以划定并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是确保人居环境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途径。所以近年来,党中央与国务院对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给予了极高的重视。本文选取内蒙古典型草原区的核心部分西乌珠穆沁旗为研究区域,分析该地区生态环境问题的基础上,参考《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并结合西乌珠穆沁旗的生态环境状况建立指标体系,进行土地沙化敏感性、土壤盐渍化敏感性以及水土保持功能重要性评价以及确定禁止开发区域的基础上利用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的模型,确定西乌珠穆沁旗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然后结合内蒙古典型草原以及西乌珠穆沁旗的经济与生态状况,提出相应的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措施。研究结果表明:西乌珠穆沁旗生态保护红线区总面积为6771.80km~2,占西乌珠穆沁旗土地总面积的30.29%,其各苏木镇均有分布。其中,土地沙化敏感性红线面积为2842.79 km~2,占西乌珠穆沁旗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的41.98%。主要分布在嘎亥额勒苏沙地及其周围,该地区土地沙化敏感性极高,应禁止一切损害生态系统的开发活动,预防其沙化面积持续扩张。与此同时应采取积极的管控措施,及时开展有效人工生态修复工作,使其逐渐恢复原有的生态服务功能,并加大力度开展生态修复工作。土壤盐渍化敏感性红线面积为574.93 km~2,占西乌珠穆沁旗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的8.49%。主要分布在西乌珠穆沁旗西北部河流两侧以及地势低洼,排水不畅的地区。该地区应合理利用水资源,避免盐渍化危害加重。水土保持服务功能红线面积为3017.1 km~2,占西乌珠穆沁旗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的44.55%。主要分布在西乌珠穆沁旗东南部大兴安岭南麓西坡的坡度大,植被覆盖度高的地区。该地区具有很高的气候调节、保持水土等功能,所以应禁止一切损害生态系统的开发活动,保证持续发挥其水土保持功能,并加大力度保护该地区。禁止开发区红线面积为989.31 km~2,占西乌珠穆沁旗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的14.6%。它分布在旗东南部古日格斯台自然保护区内,该地区对维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意义重大,必须严格保护。因此,西乌珠穆沁旗四类生态红线中水土保持服务功能红线面积最大,土壤盐渍化敏感性红线面积最小。与其他方法相比,本文借助ENVI5.1、ArcGIS10.3等地理信息系统软件,利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构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标体系,通过空间分析技术较客观准确的反映了西乌珠穆沁旗的生态环境敏感性(土地沙化敏感性、土壤盐渍化敏感性)和主导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水土保持功能重要性)。从而为西乌珠穆沁旗以及整个内蒙古典型草原区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同时也为其它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工作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