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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作为一种新型的金融投资工具,对于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培育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展企业融资渠道,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处于蓬勃发展阶段,但相应的配套措施和法律制度不够健全,这无疑对我国传统的金融市场监管体系带来了挑战。
在我国现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金融监管体制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职责并不明确,监管主体、监管手段有待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出明确的规定,市场准入、运行以及退出需要相应的制度加以规范。论文从界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概念和特征入手,分析了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必要性,针对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现状及其监管存在的问题,在借鉴英美发达国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制度的建议:理顺中央部委和地方政府的关系,明确各自的监管职责;重视政府监管作用,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改进监管手段,规范市场准入、运行、退出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规范化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