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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体育教师作为体育教育教学工作的实施者,其幸福感水平影响着体育教学的质量和水平。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和教学资源相对落后等各方面原因,是否会影响体育教师的职业幸福感,对农村体育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否有效开展具有重要意义。本论文以荆州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体育教师为例,调查农村体育教师的职业幸福感,并找出影响幸福感水平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笔者共调查荆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体育教师有效样本292个、农村非体育科目教师有效样本120个、城区体育教师有效样本80个。其中,农村小学体育老师216个,农村初中体育老师76个。研究发现:荆州农村体育教师的幸福感水平较高,约41%的调查对象是感到幸福的,45%的体育教师感到一般幸福,14%的体育教师感到不幸福;小学体育教师幸福感高于初中体育教师;农村体育教师幸福感水平低于农村非体育科目教师,同时低于城区体育教师职业幸福感。在个体差异方面,男女体育教师幸福感水平相当,不存在显著的性别差异;随年龄的增长,幸福感水平先下降后有所提升;职务越高的体育教师幸福感水平相对较高。通过调查,喜爱教师职业、师生共同进步、家人或领导支持以及谐的工作关系等是体育教师职业幸福感的主要来源,而福利待遇、社会地位、自我实现等因素则影响了体育教师幸福感的获得。建议:继续加强对农村学校体育和农村体育教师的关注与关怀;教师要正确认识自我,新教师要建立良好的职业认知,设计好职业发展规划;加大对农村教育经费的投入;合理分配和计算体育教师的工作量,减轻教师工作压力;建立合理的评价激励体系;提高教师专业水平,教师自身积极主动开展体育活动,在师生共同进步中体验快乐和幸福;注重对体育教师的人文关怀;全社会共同维护尊师重教的良好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