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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问题原本仅在一国范围内,但随着经济全球化不断向纵深发展,食品安全问题便随着国际食品贸易而跨越国界,成为一个全球性的问题,从1996年波及全球的英国疯牛病到2011年肆虐整个欧洲的肠出血性大肠杆菌(EHEC)疫情等食品安全事件使得国际贸易中的食品安全问题成为全球的重要议题。WTO作为全球最具影响力的国际组织之一对食品安全问题责无旁贷,于是在WTO环节通过不断地磋商、谈判与修订达成了与食品安全相关的协议,旨在维护人类的生命与健康,并将对自由贸易的不利程度降到最低,因此本文基于WTO的视角拟就国际贸易中的食品安全问题予以探讨,并对我国食品安全相关规制提出完善的策略。本文的研究主要通过四个部分展开,主要内容如下:第一部分即食品安全与国际贸易概述。明确了食品安全的内涵及重要性,认为食品安全应当包括成分安全、功能安全、免疫安全及遗传安全四个方面。分析了食品安全与国际贸易的关系,认为食品安全与国际贸易密切相关,二者在根本目标上是一致的即都是对基本人权的保障,但价值取向上有不同的倾向即自由贸易更多地追求以尽可能低的成本换取经济利润的最大化,而食品安全则更侧重于维护公众的生命权、健康权。第二部分即食品安全的经济学分析。本部分论述了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经济学原因,认为食品安全问题源于市场失灵,具体包括食品安全的信息不对称、外部性及公共物品性。在此基础上引出了对国际贸易中食品安全问题进行政府规制是克服市场失灵的手段,而运用多边管理框架,如WTO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规制就成为必要。第三部分即WTO食品安全相关规则研究。本部分阐述了WTO与食品安全相关协议的内容,并指出WTO对食品安全问题的规制主要是通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TBT协议)和《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SPS协议)这两个协议体现出来的,因此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与《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中与食品安全相关的规定进行了深入的剖析。第四部分即完善我国食品安全制度的若干建议。任何研究的最终归宿都在于对本国相关问题的完善,因此本部分在梳理我国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现状的基础上,比较了我国相关规制与WTO食品安全规制,并由此总结出了我国目前存在的不足。建议正确把握WTO相关规则、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及建立合理的风险评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