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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为了加强对海洋的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海洋环境与资源,世界上很多沿海国家和地区都加强海洋管理立法,纷纷建立自己的海洋管理体制。这种加强海洋立法的现象给我国的海洋权益带来了一些影响,即周边国家的某些涉及本国海洋管理的立法可能会对我国的海洋管理面临一些挑战,但在同时我们也应看到,这也给我国的海洋管理事业提供了立法范例和借鉴。我国的海洋管理活动长期存在着着海洋行政执法权限和执法依据不甚明确等问题,在面对这些问题时,我们更应当准确而详尽的把握我国海洋管理法律体制的现状,借鉴国外优秀而又符合我国国情的立法和执法经验,努力弥补我国在海洋管理立法方面的不足,优化我国的海洋管理。因此,本文通过总结在海洋执法方面主要海洋国家的做法,采用比较分析等研究方法,结合宪法的主要精神,旨在以宪法的视角加深对我国海洋管理立法和海洋管理体制进一步发展的阻碍因素的认识问题,并通过深化认识提出实现我国海洋综合管理的建议。第一章简要介绍对海洋管理体制的总体认识。包括海洋管理作为问题的提出,以及由此而来的海洋管理体制问题和以宪法为视角的海洋管理体制等。第二章着重总结当代主要海洋国家的海洋管理模式,选取美欧日韩为例,在阐述其海洋政策与法律的基础上,主要从其国内海洋执法管理体制方面来深入分析并总结其海洋管理体制。第三章分析总结中国当下的海洋管理体制。包括该种体制所依赖的立法现状、该种体制的现实结构和操作,着重指出了我们只有深化海洋管理体制的体系化认识,才能为进一步完善该种体制找到出路。第四章主要指出笔者认为的我国未来应对海洋行政管理的基本指导思想和方法,即综合统筹、分层次地综合管理海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