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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生效、民事侵权正式进入司法审判之后,以侵害名誉权、隐私权和肖像权等人格权为由起诉记者和新闻单位的案件——即“媒体侵权”持续增多,每年以数百起计算。媒体侵权案件的大量出现,一方面是全民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的增高,另一方面也显示我国媒体侵权方面的立法尚不完善以及新闻媒体从业人员的业务素养及法律素养的缺失。本文采用“分析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写作思路并辅以大量生动的案例,首先分析媒体侵权案件的特殊性以及媒体侵权诉讼大量增加的原因,然后对我国媒体侵权案件审理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进行分析。最后提出控制我国媒体侵权的对策。本文分为五个部分来写作的。第一部分引言。在引言部分对媒体侵权的现状、本文的研究背景做了简要的概括说明,引出本文研究的意义。第二部分为对媒体侵权进行理论分析,从媒体的定义、社会功能;媒体侵权的概念、构成要件以及产生的根源五个方面着手,对媒体侵权的特殊性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使读者对媒体侵权有一个较为全面的认识。第三部分为本文的重点,结合我们目前媒体侵权案件审理的过程中法律适用现状,列出五个相对有研究意义的问题进行探讨分析,提出笔者自身的观点。第四部分为控制我们媒体侵权的相关对策。本文从立法、司法、守法三个方面着手提出相关对策,第五部分为结语。在本文的五个部分中,第二、三、四部分为本文的重点部分。目前对媒体侵权的研究主要是从法律学和新闻学两个方面来研究,由于学科基础不一样,侧重点亦不同。在媒体侵权行为发生后如何进行法律维权进行规范是法律学研究重点;如何防止新闻侵权的发生,以及发生后在自律框架内如何处理是新闻学的研究重点。本文主要从法律学角度对本文进行分析研究。提出了些自己的观点,如:连续报道不应成为媒体侵权的“免罪金牌”,网络服务提供者要为微博侵权承担更多的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