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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公共问题呈现复杂化态势,迫使我国的公共政策模式由“封闭性”逐渐演进为“开放性”。同时,在我国公共政策模式演变的进程中,作为社会领域重要代表的社会组织获得了空前的发展。现实表明,越来越多的社会组织开始参与和影响公共政策过程及结果。本文着重分析反家暴政策制定中社会组织参与和公共政策制定这两个变量之间的关系,试图回答的核心问题是:在我国强国家—弱社会的非对称权力结构下,精英决策模式仍占据主导地位,那么社会组织是如何参与到反家暴政策制定中的?其参与模式呈现出哪些基本形态?论文分别以民间社会组织和官办社会组织参与反家暴政策制定作为研究案例,基于政策网络理论构建了一个结合宏观结构层面与微观行动层面的整体分析框架,并重点从参与者及角色、参与者间关系、参与资源和参与策略等微观行动层面,分析不同类型的社会组织参与反家暴政策制定中的行动过程及其特征对比,从而归纳和抽象出社会组织参与反家暴政策制定的模式,并探寻和揭示其中的内在行动逻辑,进而考察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政策制定对我国社会治理创新的影响。从宏观结构层面看,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政策的背景构成反家暴政策网络存在的环境。社会组织参与反家暴政策制定产生和生长于一定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的背景之中。服务型政府治理模式与参与式治理政策制定模式的构建开启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一条新的发展路径,为社会组织政策参与创造了有利的生成空间;经济增长和财富相对集中背景下利益格局分化加剧,与经济体制改革背景下利益诉求多元化对社会组织的政策参与提出了迫切的需求,并提供了发展的条件;我国公民社会的初步孕育和发展成为社会组织政策参与不断壮大的助推器;改革开放之后,我国政治文化开始朝向公民文化的方向发展,这一政治文化观的转变为社会组织政策参与奠定坚实的认知基础。上述背景对社会组织参与反家暴政策制定既有促动性影响,也有制约性影响。从微观行动层面看,政府、社会组织、大众媒体以及专家学者等多元参与者,为了实现行动目标展开互动,形成了社会组织参与反家暴政策制定的政策网络。社会组织参与对包括公共议题的形成、议程设置、方案选择与规划在内的政策制定各阶段施加了影响。本文研究了陕西妇女理论婚姻家庭研究会参与2002年陕西省反家暴决议的出台,与湖南省妇联参与2000年湖南省反家暴决议出台等典型案例,从政策网络的参与者及角色、参与者间关系、参与资源和参与策略等方面对社会组织参与反家暴政策制定进行具体分析,构建反家暴政策制定中民间社会组织和官办社会组织参与模式,并揭示其差异对比。研究发现,依据我国现实情况,不同类型社会组织反家暴政策参与的行动网络可划分为决策核心层、决策协调层与决策参与层;在民间社会组织参与模式中,民间社会组织与政策网络中的其他参与者既有合作、妥协,也有适度的对抗。在政策参与过程中,民间社会组织凭借其经济资源、技术资源、信息资源与关系资源等优势资源,有效运用了结盟联动、利益整合、议题包装、意识提升、社会动员等参与策略;在官办社会组织参与模式中,官办社会组织与政策网络中的其他参与者既有合作,也有妥协。在政策参与过程中,官办社会组织凭借其政治资源、组织资源、技术资源与经济资源等优势资源,有效运用了多重游说、议题包装、意识提升、社会动员等参与策略。民间社会组织与官方社会组织均成功实现了政策参与。不同类型的社会组织在政策网络中其角色、与其他参与者间关系的不同,以及资源禀赋和行动策略的差异,决定了其后续政策参与效果的强弱。本文提出,中国本土情境下的反家暴政策网络结构除了具备西方政策网络中的“利益契合”之外,还存在明显的“情感契合”。即政策网络通过“交叠型公私关系”使得参与者之间的关系变得丰富而多元。通过对社会组织参与反家暴政策制定过程宏观结构和微观行动层面的详细考察,本文对民间社会组织和官办社会组织的参与模式分别进行理论归纳和特征总结。本文提出民间社会组织政策参与的“服务支持型参与模式”,其特征分别为综合性、联动性、敏锐性与复合性;官办社会组织政策参与的“协同共治型参与模式”,其特征分别为协同性、便捷性、广泛性与权威性。继而,本文归纳出社会组织在反家暴政策制定中的内在行动逻辑:当地政府的认知与理念和社会组织的专业化能力是影响社会组织参与政策制定的核心变量,专家学者、大众媒体和国际机构是外围变量。反家暴政策制定中社会组织的参与机制具体分为民间社会组织的“可见—联盟—支持”机制与官办社会组织的“引导—咨询—论证”机制。基于反家暴政策制定中社会组织参与模式的分析,本文得出以下研究结论:政府对社会组织开放与回应的态度是影响社会组织参与反家暴政策制定绩效实现的决定性因素;社会组织具备基于本土情境可实践的专业化能力是影响社会组织参与反家暴政策制定绩效实现的基础性因素;构建基于优势资源互补的合作共治关系是影响社会组织参与反家暴政策制定绩效实现的关键性因素;中国公共政策制定过程除了具备西方政策网络理论中的“利益契合”之外,还通过“交叠型公私关系”存在明显的“情感契合”;社会组织参与政策制定是社会治理创新的有效形式。总体来看,中国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政策过程的发展趋势在于:政府在社会参与的压力下开放更多的公共空间,广泛地吸纳社会组织政策参与;社会组织增进自身政策参与效能建设,积极寻求与政府的合作,在党和政府的主导下有序地参与政策过程是中国社会组织参与政策过程总的发展趋势。可以预见,在政府开放与广泛地吸纳社会组织政策参与,与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增进的合力推动之下,未来中国公共政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将得到切实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