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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是改革开放过程中崛起的新兴城市,在继承国内其他城市燃气管理制度基础上,形成了一套独具特色的燃气管理制度,特别是燃气管道安全管理制度。本文首先从理念上指出,深圳市高度重视燃气安全管理,特别是燃气管道安全管理,这充分体现了深圳市燃气管理的超前意识。但伴随这种超前意识的是深圳市燃气管道安全管理的理念错位,就是以“处罚”代替“管理”,其结果就是燃气管道安全管理的政策和制度失效,导致燃气管道受到第三方破坏的事故频繁发生,严重危害了社会公共安全。针对该情况,深圳市于2016年设立了燃气管道安全管理办公室,加强对燃气管道的安全监管工作,这是深圳市优化燃气管道安全管理政策和制度的重大举措。本文进而指出,深圳市燃气管道安全管理理念向安全价值回归,特别分析了深圳市燃气管道安全管理办公室的机构设置和工作制度,同时借助工作优势,结合实际情况对深圳市燃气管道安全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本文还发现,这种价值回归的制度建设对深圳市燃气管道安全管理产生了积极作用和良好的初步效果,与此同时,通过对燃气管道安全管办公室以及下属执法队人员进行深度访谈,了解了燃气管道安全管理办公室日常运作中存在“执法独立性不足、工作制度待完善、执法人员专业能力不强、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安全管理理念待加强”五方面的问题,并分析其成因。本文最后从进一步优化“燃气管道安全管理办公室的组织建设、执法队伍建设和完善管理服务”三方面提出了若干改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