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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否认,罗伯特·弗罗斯特是当代文学史上最具有天赋的诗人之一。然而,其诗歌中所具有的“以旧创新”的独特性得不到评论界充分而普遍的认可。本文共分三章,从自然观、人性观以及诗歌表现手法三个角度深入探索与分析传统与创新在弗罗斯特诗歌艺术中的体现。第一章探讨弗罗斯特自然观中的传统与创新。弗罗斯特不像同时代的其他诗人一样追随当时的文学潮流,而是选择了一个完全不同的观察现实的视角——由考察自然的存在来反思人类自身的存在。英国的浪漫主义、象征主义与爱默生的超验主义和新英格兰文艺复兴思想在弗罗斯特诗篇中均得到完美的融合。在此基础上,弗罗斯特标新立异,通过对各种自然景物意象的摄取,给我们展示了一幅冷漠荒凉、动荡不安、神秘莫测、甚至危险恐怖的新英格兰乡村自然环境的画面;此外,他还暗示我们在这样一个可怕的生存境遇中,人类的失败与悲剧命运是早已注定的。第二章阐述弗罗斯特在人性描写上的传统与创新。由于个人的悲剧经历以及受美国近代“黑色”浪漫主义传统的影响及其对乡村生活的偏爱,形成弗罗斯特在人性描写上的独特性——用带有浓郁的新英格兰地方特色的传统诗歌主题来负载现代社会的基本矛盾,关注和反思现代人的生存状况及命运。弗罗斯特主要从对人的孤立境地这一主题的阐释以及对疏远、断裂的人际关系的真实而巧妙的展示来表现现代人的矛盾与困境。在弗罗斯特的诗歌里,新英格兰成为一种生活方式的象征,是静观现代人两难境地的独特视角。第三章分析弗罗斯特在诗歌表现手法上的传统与创新。首先考察弗罗斯特如何熟练地运用无韵诗体,并以清新自然、有鲜明地域特色的日常生活语言入诗,不仅把华兹华斯的诗歌语言传统推到极致,而且构成了他对话体诗的亲切而难忘的风格。其次,本章还考察了弗罗斯特如何发展他的“隐晦的乐趣”和“对生命的一种澄清”的隐喻理论,并详细剖析了其诗歌中所蕴含的“真意”。最后,本章对弗罗斯特诗歌理论的精髓——“意义之音”进行了考察。弗罗斯特对声音和意义之关系的发现,改变了英语诗歌过分依赖单词重音和有限的格律模式的传统及发展倾向,丰富了诗歌的表现技巧。可以说,弗罗斯特创造性地提出“句子-声音”的概念,正是一个现代诗人在运用诗歌语言及表现技巧时所具有的创新精神的充分体现。结论部分通过对弗罗斯特的诗歌进行总体评价,确认弗罗斯特作为一位杰出诗人的重要性正是源自其对传统的继承、借鉴与创新。毫无疑问弗罗斯特实现了自己的人生追求,写下了“一些很难被遗忘的诗”。此外,他对英语诗歌发展所做出的独特贡献不仅对当代文学而且对后世诗人的研究学习都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