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不可抗辩条款同案异判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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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原保险保费收入42645亿元,同比增长12.17%。新增保单件数495亿件,同比增长70.5%。2014年至2019年均保费増速为18.45%。此外,随着我国保险业的迅速发展,Swiss Re Institute数据显示,我国保险深度已从2011年的2.9%上升至2018年的4.2%,保费收入占GDP的比重不断攀升。同时,由于粗放经营、市场经营秩序不够规范,销售误导和理赔难等问题还较大范围存在,保险消费者和保险公司的关系有时趋于对立。随着公众法律意识的提升,保险合同纠纷逐渐成为民商事司法审判的“常客”。其中,因保险不可抗辩条款引起的诉讼纠纷不胜其数。值得注意的是,保险纠纷案件因缺乏规范化的裁判规则,而成为法官最大程度发挥司法自由裁量权的领域,更加难以实现司法裁判的统一性,容易滋生同案异判等不公现象。保险不可抗辩条款同案异判现象不仅会影响保险法律的权威,还会损害保险公司和保险消费者的正当利益,不利于保险行业的整体发展。因此,揭示保险不可抗辩条款同案异判的真实现状,探究同案异判的特殊成因,针对性提出缓解同案异判的建议,十分必要。此外,互联网的发展促使我国司法活动日益公开化,“互联网+法院”模式让司法过程充分暴露在阳光下。为切实增强司法工作的透明度,2016年11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中要求创新司法公开载体,加快“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司法公开平台的建立。其中,“裁判文书公开”平台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依托并逐渐成熟。我国裁判文书可获得性高、成本低,因而成为研究司法现象的重要工具。以裁判文书为依托,提取文书关键内容,详细分析研究对象,成为保险司法领域的研究趋势。本文以互联网公布的判决书为工具,采用理论文献研究、案例分析和比较分析等方法,首先,基于同案异判基本概念,选择识别理论,确定同案异判的识别标准。明确不可抗辩条款的内涵,了解其发展路径、适用范围和立法实践。并结合同案识别标准,确定不可抗辩条款的同案筛选机制。其次,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取不可抗辩条款案例,按照同案识别标准筛选“同案”案例,分别从投保方、保险人和法院等角度分析同案现象的现状和特征。而后,确定异判识别标准,并通过异判和非异判案例的特征对比,归纳同案异判的形成原因。最后,针对不可抗辩条款同案异判的特殊成因,确定解决思路,并从立法、司法、保险人和其他层面提出具体解决措施。最终为促进保险业司法领域的公正,推动保险业的健康稳定发展贡献绵薄之力。笔者按照上述思路,将本文分为五个部分进行阐述。第一部分为“绪论”。在保险诉讼纠纷白热化、同案异判现象突出的背景下,肯定了本文的研究意义和研究目的。通过国内外文献的梳理,明确当前研究的不足。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探讨本文的研究思路,确定本文的研究方法,发掘本文研究的创新点。第二部分为“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分别阐述同案异判、不可抗辩条款的概念及不可抗辩条款同案异判的识别标准。“同案异判的相关概述”包括同案异判的界定、识别、不合理性及消极后果,目的在于厘清同案异判概念,选择同案异判识别标准,为后文同案和异判的分析打下理论基础。在“保险不可抗辩条款相关概述”章节中,介绍了不可抗辩条款的内涵、发展路径、适用范围及立法实践。通过明晰不可抗辩条款的涵义及发展历程,形成对该条款的全面理解。通过国内外条款立法实践的对比,发现我国特有的立法特征。“不可抗辩条款同案异判的识别”章节,在内容上,确定不可抗辩条款纠纷案例同案及异判的识别标准;在结构上,承接第一部分同案异判的识别理论,开启下文第三部分,将识别标准应用司法案例数据。第三部分为“保险不可抗辩条款同案异判特征及成因分析”。此部分为本文研究的重点。首先,保证司法数据源的权威性,按照“同案”识别标准处理案例数据并进行描述统计。其次,分别从投保方、保险人和法院三个角度,选择特征因素,归纳保险不可抗辩条款同案的特征。而后,对不可抗辩条款同案的判决结果进行分类,确定本文异判的识别标准。最后,通过对比、分析异判和非异判案例的特征因素,了解同案异判的差异,探究不可抗辩条款同案异判现象的特殊成因。第四部分为“保险不可抗辩条款同案异判的解决方案及路径”。针对案例数据呈现的特征和成因,分别从应对不可抗辩条款诉讼纠纷和减少不可抗辩条款纠纷入手,提出双重解决思路,并从立法、司法、保险人和监督机构等多层面提出具体解决措施。第五部分为“结论”。是对全文的概括和总结,重新梳理本文研究思路,肯定研究价值,展示研究结果,承认研究不足。最后,对未来研究方向进行展望,以期推动本领域的深入研究。本文研究创新之处体现在以下三点:一是研究对象的创新。本文重点关注保险不可抗辩条款司法实践,将研究对象细化为该条款司法实践中的同案异判现象。首次尝试揭示同案异判的真实现状,弥补保险领域对具体条款同案异判现象研究的不足。二是研究层次的创新。本文理论联系实际,将同案异判的识别理论应用到海量司法案例数据中,分别进行同案和异判的筛选。摆脱了对同案异判和不可抗辩条款囿于理论研究的缺陷,文章观点皆由数据辅证,具有较高的可信度和说服力。三是研究价值的创新。初探我国不可抗辩条款的同案异判现象,贡献的研究价值有三:(一)识别理论运用实际案例的大胆尝试;(二)揭开不可抗辩条款同案异判现象的神秘面纱;(三)根据案例数据分析成因,为缓解同案异判现象提出适当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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